功能主治: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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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化学名:2-[[[3-甲基-4-(2,2,2-三氟乙氧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 分子式:C16H14F3N3O2S 分子量:369.37 |
本品主要成分为呋喃妥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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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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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136 |
国药准字H61021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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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
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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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不可咀嚼。通常成人口服兰索拉唑片,每日一次,一次1至2片(12-30mg)... |
口服。1.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3~4次。2.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用低剂量:1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5~7mg/kg,分4次服。疗程至少1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对尿路感染反复发作予本品预防者,成人一日50~100mg,睡前服,儿童一日1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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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γ-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泌尿生殖系统:可见尿频、蛋白尿、阳痿等。 6.其他: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新生儿、足月孕妇、肾功能减退及对呋喃妥因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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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被确立(由于在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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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
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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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该品为新型的抑制胃酸分泌的药物,它作用于胃壁细胞的H+-K+-ATP酶,使壁细胞的H+不能转运到胃中去,以致胃液中胃酸量大为减少,临床上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佐-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的治疗,疗效显著,对幽门螺杆菌有抑制作用。 |
1.恶心、呕吐、纳差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较常见。2.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亦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3.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服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4.呋喃妥因偶可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服用6月以上的患者,偶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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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需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的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
1.呋喃妥因宜与食物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2.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尿中细菌清除3日以上。3.长期应用本品6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