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灼肤之Ⅰ~Ⅱ度烧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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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地榆、黄柏、黄芩、罂粟壳、大黄、五倍子、槐米、忍冬藤、侧柏叶、白芷、栀子、苦参、紫草、血余炭、红花、冰片、穿山甲、麻油、蜂蜡。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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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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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36 |
国药准字H20123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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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灼肤之Ⅰ~Ⅱ度烧烫伤。 |
寻常痤疮、扁平苔癣、白斑病、毛发红糠疹、毛囊角化病、掌跖角化病、脂溢性皮炎、鱼鳞病、银屑病、扁平疣、寻常疣、角化病、日光性角化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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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抹创面,一日1次。将灼伤水泡剪破引流,如感染可用生理盐水将创面洗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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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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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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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灼肤之Ⅰ~Ⅱ度烧烫伤。 |
寻常痤疮、扁平苔癣、白斑病、毛发红糠疹、毛囊角化病、掌跖角化病、脂溢性皮炎、鱼鳞病、银屑病、扁平疣、寻常疣、角化病、日光性角化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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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用药部位避免日光照射。2.儿童慎用。3.不应大面积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育龄妇女用药期间严禁受孕。6.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8.用于治疗痤疮,起初数周可暂加剧,仍应继续治疗6周以上才能达到最大疗效。9.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刺激或脱屑,不宜用于皮肤皱褶处。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