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消斑。用于血热蕴阻肌肤所致的粉刺、湿疮,症见颜面部红斑、粉刺疙瘩、脓疱,或皮肤红斑丘疹、瘙痒;痤疮、红斑丘疹性湿疹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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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山银花,蒲公英,黄芩,黄柏,猪胆粉,地黄,玄参,水牛角浓缩粉,山羊角,当归尾,赤芍,酒大黄,川木通,珍珠层粉,北沙参,辅料为:羧甲基淀粉钠、淀粉、硬脂酸镁、薄膜包衣剂。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苯海拉明,其化学名称为:N,N-二甲基-2-(二苯基甲氧基)乙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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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中新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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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357 |
国药准字H13020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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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消斑。用于血热蕴阻肌肤所致的粉刺、湿疮,症见颜面部红斑、粉刺疙瘩、脓疱,或皮肤红斑丘疹、瘙痒;痤疮、红斑丘疹性湿疹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皮肤黏膜的过敏,如荨麻疹、过敏性鼻炎、皮肤瘙痒症、药疹,对虫咬症和接触性皮炎也有效。亦可用于预防和治疗晕动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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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3次。用于防治晕动病时,宜在旅行前1~2小时,最少30分钟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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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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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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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期服用本品,有使婴儿腭裂、腹股沟疝和泌尿生殖器官畸形发生率增多的可能,孕妇应慎用;(2)本品有少量可从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可发生反应迟钝、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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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消斑。用于血热蕴阻肌肤所致的粉刺、湿疮,症见颜面部红斑、粉刺疙瘩、脓疱,或皮肤红斑丘疹、瘙痒;痤疮、红斑丘疹性湿疹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皮肤黏膜的过敏,如荨麻疹、过敏性鼻炎、皮肤瘙痒症、药疹,对虫咬症和接触性皮炎也有效。亦可用于预防和治疗晕动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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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乙醇胺的衍生物,抗组胺效应不及异丙嗪,作用持续时间也较短,镇静作用两药一致,有局麻、镇吐和抗M胆碱样作用。1抗组胺作用,可与组织中释放出来的组胺竞争效应细胞上的H1受体,从而制止过敏反应;2对中枢神经活动的抑制引起镇静催眠作用;3加强镇咳药的作用;4也有抗眩晕、抗震颤麻痹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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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海鲜之品。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保持面部卫生。 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脾胃虚寒者慎服。5.儿童、年老体弱、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7.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2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3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4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5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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