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祛风,除湿止痒。适用于缓解湿热血瘀所致的慢性湿疹,慢性皮炎,瘙痒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参、蛇床子、百部、地肤子、威灵仙、当归、冰片,辅料为:甘油、丙二醇、氮酮、香精、乙醇。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
生产企业 |
郑州致和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103 |
国药准字H4402393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祛风,除湿止痒。适用于缓解湿热血瘀所致的慢性湿疹,慢性皮炎,瘙痒病。 |
用于疖肿。 |
|
用法用量 |
一日2~3次,喷搽于患处。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
禁忌 |
|
|
|
成分 |
活血祛风,除湿止痒。适用于缓解湿热血瘀所致的慢性湿疹,慢性皮炎,瘙痒病。 |
用于疖肿。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消毒防腐药,具有温和刺激性和消炎、防腐及消肿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若不慎接触到以上部位,用大量冷水冲洗。皮肤破溃、有渗出、糜烂处禁用。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或使用其他外用药类。 5.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不适用于糖尿病、肾病、肝病及肿瘤所诱发的皮肤瘙痒。 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