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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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丁酸氯倍他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维A酸,又称13-顺式维A酸。 【成份】 化学名:3,7-二甲基-9-{2,6,6-三甲基-1-环已烯-1-基}2顺-4反-6反-8反-壬四烯酸 分子式:C20H28O2 分子量:3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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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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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10251 |
国药准字H2005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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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
重度痤疮、结节性痤疮、囊肿性痤疮、聚合性痤疮、瘢痕性痤疮、痤疮后遗症、粉刺、黑头、白头、脓包、丘疹、结节、囊肿、瘢痕、色素沉着、毛孔粗大、皮肤粗糙、皮肤油腻、皮肤干燥、皮肤敏感、皮肤老化、皮肤松弛、皮肤皱纹、皮肤色斑、皮肤色素沉着、皮肤炎症、皮肤感染、皮肤损伤、皮肤瘢痕、皮肤萎缩、皮肤萎缩性痤疮、皮肤萎缩性瘢痕、皮肤萎缩性瘢痕性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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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本品适应于成年及12岁以上儿童。将本品适量轻涂于患处,一天2次,最长使用达7天。7天内症状清除,即可停止治疗。 若7天内症状未缓解或症状加剧,建议患者咨询医生。若7天后症状缓解单仍需治疗时,建议患者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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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局部应用本品一般无不良反应,偶见局部烧灼感、蜇刺感及瘙痒等,一般不需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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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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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
重度痤疮、结节性痤疮、囊肿性痤疮、聚合性痤疮、瘢痕性痤疮、痤疮后遗症、粉刺、黑头、白头、脓包、丘疹、结节、囊肿、瘢痕、色素沉着、毛孔粗大、皮肤粗糙、皮肤油腻、皮肤干燥、皮肤敏感、皮肤老化、皮肤松弛、皮肤皱纹、皮肤色斑、皮肤色素沉着、皮肤炎症、皮肤感染、皮肤损伤、皮肤瘢痕、皮肤萎缩、皮肤萎缩性痤疮、皮肤萎缩性瘢痕、皮肤萎缩性瘢痕性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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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由于封包情况下可能增加所有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故可能在婴儿及儿童中引起肾上腺功能抑制。婴儿和低龄儿童治疗湿疹和皮炎时, 需咨询并得到医生的监护。故本品应限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使用,不能包裹用药局部,且联系使用不得超过7天。 2.未得到医生确诊的情况下,不推荐患者在同一部位的治疗超过两次。 3.本品可能会掩盖或加剧其他病症,因此建议患者仅用于治疗湿疹和皮炎。尤其不要在腹股沟、生殖器或趾间等易受真菌感染的部位使用本品。 4.本品不能用于面部,因其可能导致痤疮样脓包或口周皮炎。 5.请特别注意不要让本品进入眼内,因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要可能导致青光眼。 6.之一性皮炎的治疗应咨询医生,因此类皮炎会涉及到本品不能使用的皮肤部位。 7.请吻合用其他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无论处方药货非处方药(如:氢化可的松),合用这些药物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8.不建议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治疗银屑病,此类药可能导致银屑病复发或加重。因此,应在医生监护下进行银屑病治疗。 9.本品辅料包括十八十六醇,其可能会引起皮肤局部不良发应。 10.请勿将乳膏涂于已使用任何措施(石膏敷盖物,手套或薄膜)进 |
1.本药避免与维生素A及四环素等同时服用;2.用药期间及停药后三月内不得献血;3.避免太阳光及UV射线过度照射;4.糖尿病、肥胖症、酗酒及高脂血症、脂质代谢紊乱者慎用;5.治疗初期痤疮症状或许有短暂性加重现象,若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在严密观察下继续用药,不宜同时服用其他角质分离剂或表皮剥脱性抗痤疮药;6.必要时可用温和的外用药作辅助性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