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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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
白蔹、白芷、半边莲、冰片、苍术、赤芍、川芎、穿山甲、大黄、当归、地黄、地榆、红花、胡黄连、槐米、黄柏、黄连、黄芩、金银花、苦参、没药、木鳖子、木瓜、乳香、桃仁、土鳖虫、乌梅、五倍子、血竭、血余炭、罂粟壳、栀子、紫草、棕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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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天津达仁堂京万红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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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200 |
国药准字Z12020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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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
活血解毒,消肿止痛,去腐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疮疡肿痛.创面溃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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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水吞服,药片不可掰、压或嚼碎,其余详见说明书。 |
用生理盐水清理创面,涂敷本品或将本品涂于消毒纱布上,敷盖创面,消毒纱布包扎,每日换药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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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2.过敏性反应:包括发烧、头痛、外周红肿等。3.神经性反应:包括头痛、过度兴奋、共济失调症、昏迷、意识混乱、意识减退、神经错乱、头昏眼花、脑痛、幻觉、局部麻痹、嗜睡等。4.血液及淋巴系统:包括贫血,白血球及血小板减少症等。5.肝胆、胰腺:包括肝炎、高胆红素血症、黄疸等。6.肌肉、骨骼系统:肌肉疼痛反应。7.皮肤:秃头症、感光性皮疹、搔痒症、表皮坏死、风疹等。8.局部反应:眼部不适感等。9.其他:肾衰、高血尿蛋白症、肌氨酸酐升高、血尿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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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从1984年至1994年4月建立的一项关于孕妇使用阿昔洛韦的疗效的流行病学记录,在为期3个月的756项实验结果中有749名孕妇先后系统服用阿昔洛韦,其对婴儿的致畸作用近似于普通人群。但这些数据尚不足以证明阿昔洛韦对孕妇和胎儿是完全的。只有当阿昔洛韦对胎儿的治疗作用远大于其风险时才可以考虑服用阿昔洛韦。阿昔洛韦在乳汁中的浓度为其血药浓度的0.6~4.1倍。当哺乳期妇女服药剂量达到每天0.3mg/kg时将可能影响婴儿的发育。只有在必需情况下,哺乳期妇女才可使用阿昔洛韦。儿童用药:2岁以下儿童慎用。老年用药:目前尚无充分的研究资料表明对65岁以上老年人的用药与年轻人的用药有明显不同。一般情况来说,老年人用药应小心谨慎,选择低剂量的有效服药范围,尽量降低因增加服药次数而造成的肾功能减退或其他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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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
活血解毒,消肿止痛,去腐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疮疡肿痛.创面溃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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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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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孕妇慎用。 2.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高烧、全身发抖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3.重度烧烫伤时不宜自我治疗,应去医院就诊。 4.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创面的清洁干净,在清洁的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5.轻度烧烫伤者,用药一天内症状无改善或创面有脓苔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