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有调节肌体局部组织代谢机能,促进病灶肤色和细胞组织及特性的恢复的功效,用于外阴白色病变,疤痕疙瘩,外阴骚痒及外阴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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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竹红菌的乙醇提取物制成的软膏。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益康唑。化学名称:1-[2,4-二氯-β(4-氯苄氧基)苯乙基]咪唑硝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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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原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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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580 |
国药准字H20163085(原国药准字H2202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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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有调节肌体局部组织代谢机能,促进病灶肤色和细胞组织及特性的恢复的功效,用于外阴白色病变,疤痕疙瘩,外阴骚痒及外阴炎。 |
皮肤念珠菌病、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手癣、甲沟炎、皮肤念珠菌病、马拉色菌毛囊炎、头癣、须癣、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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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并进行光照(光源可用照明用高压荧光汞灯、红外线灯、白炽灯或日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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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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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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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有调节肌体局部组织代谢机能,促进病灶肤色和细胞组织及特性的恢复的功效,用于外阴白色病变,疤痕疙瘩,外阴骚痒及外阴炎。 |
皮肤念珠菌病、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手癣、甲沟炎、皮肤念珠菌病、马拉色菌毛囊炎、头癣、须癣、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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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光化疗药物,须配合光照方有作用,光照以皮肤的温和感为度调整照距,切勿过度照射,以免引起皮肤灼伤;妇女经期禁用。 |
1.本品仅作外用,避免接触眼睛。2.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则至少4周。3.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