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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有调节肌体局部组织代谢机能,促进病灶肤色和细胞组织及特性的恢复的功效,用于外阴白色病变,疤痕疙瘩,外阴骚痒及外阴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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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竹红菌的乙醇提取物制成的软膏。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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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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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580 |
国药准字H44023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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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有调节肌体局部组织代谢机能,促进病灶肤色和细胞组织及特性的恢复的功效,用于外阴白色病变,疤痕疙瘩,外阴骚痒及外阴炎。 |
用于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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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并进行光照(光源可用照明用高压荧光汞灯、红外线灯、白炽灯或日光照...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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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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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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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有调节肌体局部组织代谢机能,促进病灶肤色和细胞组织及特性的恢复的功效,用于外阴白色病变,疤痕疙瘩,外阴骚痒及外阴炎。 |
用于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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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消毒防腐药,具有温和刺激性和消炎、防腐及消肿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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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为光化疗药物,须配合光照方有作用,光照以皮肤的温和感为度调整照距,切勿过度照射,以免引起皮肤灼伤;妇女经期禁用。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