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治疗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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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分子式:C8H11N5O3 分子量:225.21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组分为:每克含酮康唑10mg和丙酸氯倍他索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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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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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12 |
国药准字H20057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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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治疗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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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常用剂量:(1)急性带状疱疹:成人每次200~800mg(一次0.5~2片),每4小时1次,一日5次,连用7~10天。(2)生殖器疱疹:初发生殖器疱疹:成人每次200mg(一次0.5片),每4小时1次,一日5次,连用10天。慢性复发性生殖器疱疹:成人每次200~400mg(一次0.5~1片),一日2次,持续治疗4~6个月或12个月,进行再评价。根据再评价结果,选择每次200mg(一次0.5片),一日3次,或每次200mg(一次0.5片),每日5次的治疗方案。未治疗过的生殖器疱疹的发作频率和严重性可能会随时间变化。治疗1年后,要对生殖器疱疹感染者的发作频率和严重进行再评价,以确定是否继续使用本品治疗。间歇性治疗:应在复发性症状初期给以及时治疗,成人每次200mg(一次0.5片),每4小时1次,一日5次,服用5天以上。(3)水痘:2岁以上儿童每次口服剂量为20mg/kg,一日4次,总量为一日80mg/kg。成人及体重40公斤以上的儿童:一次800mg(一次2片),一日4次,连服5天。2.剂量调节:(1)血液透析:对于需要血液透析的患者,血透期间血浆中阿昔洛韦的半衰期约为5小时,6小时的 |
外用,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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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2.过敏性反应:包括发热,头痛,外周红肿等。3.神经性反应:包括头痛,过度兴奋,共济失调症,昏迷,意识模糊,意识减退,神志错乱,头昏眼花,脑痛,幻觉,局部麻痹,嗜睡等。4.血液及淋巴系统:包括贫血,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症等。5.肝胆,胰腺:包括肝炎,高胆红素血症,黄疸等。6.肌肉,骨骼系统:肌肉疼痛反应。7.皮肤:脱发,感光性皮疹,瘙痒症,表皮坏死,风疹等。8.局部反应:眼部不适感等。9.其他:肾衰,高血尿蛋白症,肌酐升高,血尿等。 |
1.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等。2.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3.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4.偶见引起变态反应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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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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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禁用。老年用药:无参考文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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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治疗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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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警告:肾损害者接受阿昔洛韦治疗时,可造成死亡。免疫功能有损伤的患者接受阿昔洛韦治疗时,可发生血栓形成、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尿毒症综合症(TT1/HUS),并可导致死亡。 2.对肾功能有损伤的患者应调整剂量。 3.对接受有潜在的肾毒物质的病人使用阿昔洛韦时应特别注意,因为这可以增加肾功能障碍的危险性,以及增加可逆性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4.病人注意:如果感到有严重或令人烦恼的不良反应,已怀孕或准备怀孕者,准备哺乳的妇女,或有其他问题的病人,应咨询医生,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用药。 5.目前尚无带状疱疹急性发作72小时才开始治疗的研究资料,因此对于诊断为带状疱疹的病人应尽可能及早治疗。 6.生殖器疱疹感染:本品对生殖器疱疹不能治愈。没有资料证明本品是否能防止该病传染给他人。因为生殖器疱疹是性传播疾病,患者应避免接触患处,并避免性交,以免感染配偶。生殖器疱疹也能在没有症状时传染,通过无症状的病毒排出。如果发现生殖器疱疹复发,病人应该在发现第一个症状或体征时立即治疗。 7.水痘:对于健康儿童而言,水痘表现为自限性的轻度到中度疾病,而青少年和成人则比较严重。治疗应在水痘急性发作24小时内进行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不宜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4.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含强效皮质类固醇丙酸氯倍他索,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7.连续使用不能超过四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