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治疗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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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分子式:C8H11N5O3 分子量:225.21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维A酸0.5毫克,辅料为二甲亚砜,白凡士林,轻质液状石蜡,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三氯叔丁醇,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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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人福成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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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12 |
国药准字H20043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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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治疗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
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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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常用剂量:(1)急性带状疱疹:成人每次200~800mg(一次0.5~2片),每4小时1次,一日5次,连用7~10天。(2)生殖器疱疹:初发生殖器疱疹:成人每次200mg(一次0.5片),每4小时1次,一日5次,连用10天。慢性复发性生殖器疱疹:成人每次200~400mg(一次0.5~1片),一日2次,持续治疗4~6个月或12个月,进行再评价。根据再评价结果,选择每次200mg(一次0.5片),一日3次,或每次200mg(一次0.5片),每日5次的治疗方案。未治疗过的生殖器疱疹的发作频率和严重性可能会随时间变化。治疗1年后,要对生殖器疱疹感染者的发作频率和严重进行再评价,以确定是否继续使用本品治疗。间歇性治疗:应在复发性症状初期给以及时治疗,成人每次200mg(一次0.5片),每4小时1次,一日5次,服用5天以上。(3)水痘:2岁以上儿童每次口服剂量为20mg/kg,一日4次,总量为一日80mg/kg。成人及体重40公斤以上的儿童:一次800mg(一次2片),一日4次,连服5天。2.剂量调节:(1)血液透析:对于需要血液透析的患者,血透期间血浆中阿昔洛韦的半衰期约为5小时,6小时的 |
局部外用。洗净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晚睡前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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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2.过敏性反应:包括发热,头痛,外周红肿等。3.神经性反应:包括头痛,过度兴奋,共济失调症,昏迷,意识模糊,意识减退,神志错乱,头昏眼花,脑痛,幻觉,局部麻痹,嗜睡等。4.血液及淋巴系统:包括贫血,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症等。5.肝胆,胰腺:包括肝炎,高胆红素血症,黄疸等。6.肌肉,骨骼系统:肌肉疼痛反应。7.皮肤:脱发,感光性皮疹,瘙痒症,表皮坏死,风疹等。8.局部反应:眼部不适感等。9.其他:肾衰,高血尿蛋白症,肌酐升高,血尿等。 |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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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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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治疗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
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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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促进表皮细胞更新,调节表皮细胞增殖和分化,使角质层细胞疏松而容易脱落,有利于去除粉刺,并抑制新的粉刺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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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警告:肾损害者接受阿昔洛韦治疗时,可造成死亡。免疫功能有损伤的患者接受阿昔洛韦治疗时,可发生血栓形成、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尿毒症综合症(TT1/HUS),并可导致死亡。 2.对肾功能有损伤的患者应调整剂量。 3.对接受有潜在的肾毒物质的病人使用阿昔洛韦时应特别注意,因为这可以增加肾功能障碍的危险性,以及增加可逆性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4.病人注意:如果感到有严重或令人烦恼的不良反应,已怀孕或准备怀孕者,准备哺乳的妇女,或有其他问题的病人,应咨询医生,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用药。 5.目前尚无带状疱疹急性发作72小时才开始治疗的研究资料,因此对于诊断为带状疱疹的病人应尽可能及早治疗。 6.生殖器疱疹感染:本品对生殖器疱疹不能治愈。没有资料证明本品是否能防止该病传染给他人。因为生殖器疱疹是性传播疾病,患者应避免接触患处,并避免性交,以免感染配偶。生殖器疱疹也能在没有症状时传染,通过无症状的病毒排出。如果发现生殖器疱疹复发,病人应该在发现第一个症状或体征时立即治疗。 7.水痘:对于健康儿童而言,水痘表现为自限性的轻度到中度疾病,而青少年和成人则比较严重。治疗应在水痘急性发作24小时内进行 |
1.用药部位避免日光照射。 2.儿童慎用。 3.不应大面积使用。 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5.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育龄妇女用药期间严禁受孕。 6.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8.用于治疗痤疮,起初数周可暂加剧,仍应继续治疗6周以上才能达到最大疗效。 9.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刺激或脱屑,不宜用于皮肤皱褶处。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