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吐血,便血,咳嗽痰中带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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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鲜荷叶、侧柏叶(炭)、地黄(炭)、荷叶(炭)、陈皮、牡丹皮、黄芩、百合、石斛、橘络、地黄、甘草、关木通、大蓟、铁树叶、京墨、浙贝母、棕板(炭)。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吡罗昔康0.01克,辅料为乙醇、月桂氮卓酮、二乙醇胺、薄荷脑、丙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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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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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042 |
国药准字H1098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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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吐血,便血,咳嗽痰中带血。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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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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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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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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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吐血,便血,咳嗽痰中带血。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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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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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忌食辛辣物。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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