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吐血,便血,咳嗽痰中带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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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鲜荷叶、侧柏叶(炭)、地黄(炭)、荷叶(炭)、陈皮、牡丹皮、黄芩、百合、石斛、橘络、地黄、甘草、关木通、大蓟、铁树叶、京墨、浙贝母、棕板(炭)。 |
本品主要成份为螺内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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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张家口云峰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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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042 |
国药准字H13022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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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吐血,便血,咳嗽痰中带血。 |
水肿性疾病、高血压、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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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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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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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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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吐血,便血,咳嗽痰中带血。 |
水肿性疾病、高血压、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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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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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忌食辛辣物。 |
1.本药可通过胎盘,但对胎儿的影响尚不清楚。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且用药时间应尽量短。2.老年人用药较易发生高钾血症和利尿过度。3.对诊断的干扰:①使荧光法测定血浆皮质醇浓度升高,故取血前4~7日应停用本药或改用其他测定方法;②使下列测定值升高,血浆肌酐和尿素氮(尤其是原有肾功能损害时)、血浆肾素、血清镁、钾;尿钙排泄可能增多,而尿钠排泄减少。4.高钾血症患者禁用。5.下列情况慎用:①无尿;②肾功能不全;③肝功能不全,因本药引起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④低钠血症;⑤酸中毒,一方面酸中毒可加重或促发本药所致的高钾血症;另一方面本药可加重酸中毒;⑥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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