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吐血,便血,咳嗽痰中带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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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鲜荷叶、侧柏叶(炭)、地黄(炭)、荷叶(炭)、陈皮、牡丹皮、黄芩、百合、石斛、橘络、地黄、甘草、关木通、大蓟、铁树叶、京墨、浙贝母、棕板(炭)。 |
盐酸曲马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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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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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042 |
国药准字H108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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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吐血,便血,咳嗽痰中带血。 |
癌症疼痛,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痛,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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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肌内注射,一次50~100mg,必要时可重复。静脉注射,一次100mg,缓慢注射或以5%~10%的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滴注。日剂量不超过4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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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酒精、安眠药、镇痛剂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作用药物急性中毒,严重脑损伤,意识模糊,呼吸抑制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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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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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安全性尚不明确,应权衡利弊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14岁以上儿童用法用量同成人,1周岁以上儿童单次剂量为1~2mg/kg体重。老人用药:药物消除时间可能延长,应根据个体需要延长给药间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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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吐血,便血,咳嗽痰中带血。 |
癌症疼痛,骨折或术后疼痛等各种急,慢性疼痛,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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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参见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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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忌食辛辣物。 |
1.肾、肝功能不全者、心脏疾患者酌情减量使用或慎用。2.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3.与中枢安静剂(如安定等)合用时需减量。4.长期使用不能排除产生耐药性或药物依赖性的可能。但不能作为对阿片类有依赖性病人的代用品,因不能抑制吗啡的戒断症状。5.有药物滥用或依赖性倾向的病人只能短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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