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吐血,便血,咳嗽痰中带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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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鲜荷叶、侧柏叶(炭)、地黄(炭)、荷叶(炭)、陈皮、牡丹皮、黄芩、百合、石斛、橘络、地黄、甘草、关木通、大蓟、铁树叶、京墨、浙贝母、棕板(炭)。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和氢溴酸右美沙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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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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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042 |
国药准字H20030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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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吐血,便血,咳嗽痰中带血。 |
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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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1.将本品1包溶解于60ml热水中,搅拌,口服。 2.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6小时一次,每次1~2包,24小时不超过8包。 3.12岁以下的儿童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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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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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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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妇女和孕妇使用时应遵医嘱。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后服用含酒精过量的饮料易引起过敏。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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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吐血,便血,咳嗽痰中带血。 |
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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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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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忌食辛辣物。 |
1.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放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2.一天服用剂量不宜超过8包,每次服用间隔不宜小于6小时,不可超过推荐剂量,若超过剂量,可能出现头昏、嗜睡或精神不安。3.持续用药不得超过7天,如服药后发热仍持续3天,咳嗽持续7天以上,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哮喘、青光眼、精神抑郁症或顽固性咳嗽伴有粘痰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慎用。5.服药期间,避免同时饮用酒精类饮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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