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吐血,便血,咳嗽痰中带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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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鲜荷叶、侧柏叶(炭)、地黄(炭)、荷叶(炭)、陈皮、牡丹皮、黄芩、百合、石斛、橘络、地黄、甘草、关木通、大蓟、铁树叶、京墨、浙贝母、棕板(炭)。 |
对乙酰氨基酚,苯巴比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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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长春益肾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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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042 |
国药准字H22025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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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吐血,便血,咳嗽痰中带血。 |
发热,头痛,关节痛,周身疼痛,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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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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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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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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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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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吐血,便血,咳嗽痰中带血。 |
发热,头痛,关节痛,周身疼痛,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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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为解热镇痛剂,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前列腺素的合成及阻断痛觉神经末梢的冲动而产生镇痛作用,并通过体温调节中枢产生解热作用;苯巴比妥具有镇静、催眠、抗惊厥作用,与对乙酰氨基酚合用可加强镇静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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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忌食辛辣物。 |
乙醇中毒者慎用。本品为症状控制药,用药期间不应超过5天。长期使用可导致肾功能损害。勿与含有同量成分的其它药物合用。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支气管哮喘者、呼吸抑制及卟啉病患者禁用。对乙酰氨基酚和苯巴比妥均可通过胎盘,孕妇应用后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等发育不全,在有效药物浓度范围内也可影响儿童认知功能,故应避免使用。老年人因肝肾功能减退,应慎用本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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