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吐血,便血,咳嗽痰中带血。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鲜荷叶、侧柏叶(炭)、地黄(炭)、荷叶(炭)、陈皮、牡丹皮、黄芩、百合、石斛、橘络、地黄、甘草、关木通、大蓟、铁树叶、京墨、浙贝母、棕板(炭)。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042 |
国药准字H2018313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吐血,便血,咳嗽痰中带血。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一般一次1滴,一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其余详见说明书。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本品用于吐血,便血,咳嗽痰中带血。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忌食辛辣物。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3.每支开启使用一次后不可再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