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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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乙醇、1.2-丙二醇、纯化水。 |
地黄、当归、丹参、蝉蜕、黄芩、白鲜皮、土茯芩、甘草、苦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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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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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280 |
国药准字Z45021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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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养血润燥,化湿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肤瘙痒症属血虚湿蕴皮肤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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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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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搔痒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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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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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
养血润燥,化湿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肤瘙痒症属血虚湿蕴皮肤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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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麦鲨烯环氧化反应而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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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老年、哺乳期患者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