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体癣、手、足、股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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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0mg和丙酸氯倍他索0.5mg。辅料为:十六十八醇;轻质液状石蜡;平平加O;白凡士林;二丁基羟基甲苯;羟苯乙酯;羟苯丙酯;丙二醇;无水亚硫酸钠;纯化水及百雀羚香精。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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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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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877 |
国药准字H44023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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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手、足、股癣。 |
用于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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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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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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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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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体癣、手、足、股癣。 |
用于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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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酮康唑为抗真菌药;丙酸氯倍他索为糖皮质激素,具有较强的抗炎、抗过敏作用。 |
本品为消毒防腐药,具有温和刺激性和消炎、防腐及消肿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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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