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皮炎、湿疹、瘙痒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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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分醋酸氟轻松0.01毫克、维生素B61.5毫克、蜂蜜40毫克、蜂王浆4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双硬脂酸甘油酯、羟苯乙酯、香精、纯化水。 |
甲泼尼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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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
Pfizer Italia S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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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625 |
H201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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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皮炎、湿疹、瘙痒症等。 |
糖皮质激素只能作为对症治疗,只有在某些内分泌失调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替代药品。甲泼尼龙片可用于以下情况:非内分泌失调症 1. 风湿性疾病:作为辅助疗法短期使用(帮助患者度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银屑病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青少年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些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 强直性脊柱炎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创伤后骨关节炎、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上踝炎;2.胶原疾病:用于疾病危重期或作为下列疾病的维持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全身性皮肌炎(多肌炎) 、风湿性多肌痛、巨细胞关节炎、急性风湿性心肌炎;3.皮肤疾病:天疱疮、大疱疱疹性皮炎、严重的各类红斑病(Steven-Johnson 综合症)、剥脱性皮炎、覃样真菌病、严重的银屑病、严重的脂溢性皮炎;4.过敏状态: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或损伤机能的过敏性疾病: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血清病、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反应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 5.眼部疾病:眼部及其附件严重的急慢性过敏和炎症反应,例如:过敏性角膜边缘溃疡眼部带状疱疹、前视网膜炎扩散性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炎交感性眼炎、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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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日2~3次,取适量涂患处,按摩片刻,助其渗透。病愈后继续使用一周,以减少复发。 |
根据不同疾病的治疗需要,甲泼尼龙片的初始剂量可每天4mg到48mg甲泼尼龙之间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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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有灼热感或潮红等一过性反应,停药后很快自然消失。2、长期使用可能出现色素沉着,血管扩张、继发感染或皮肤轻度萎缩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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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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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种皮炎、湿疹、瘙痒症等。 |
糖皮质激素只能作为对症治疗,只有在某些内分泌失调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替代药品。甲泼尼龙片可用于以下情况:非内分泌失调症 1. 风湿性疾病:作为辅助疗法短期使用(帮助患者度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银屑病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青少年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些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 强直性脊柱炎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创伤后骨关节炎、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上踝炎;2.胶原疾病:用于疾病危重期或作为下列疾病的维持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全身性皮肌炎(多肌炎) 、风湿性多肌痛、巨细胞关节炎、急性风湿性心肌炎;3.皮肤疾病:天疱疮、大疱疱疹性皮炎、严重的各类红斑病(Steven-Johnson 综合症)、剥脱性皮炎、覃样真菌病、严重的银屑病、严重的脂溢性皮炎;4.过敏状态: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或损伤机能的过敏性疾病: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血清病、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反应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 5.眼部疾病:眼部及其附件严重的急慢性过敏和炎症反应,例如:过敏性角膜边缘溃疡眼部带状疱疹、前视网膜炎扩散性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炎交感性眼炎、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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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中醋酸氟轻松为糖皮质激素,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能抑制结缔组织的增生,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减少炎性渗出,抑制组胺及其他炎症介质的形成和释放。维生素B6在红细胞内转化为磷酸氨吡哆醛,作为辅酶对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类的代谢功能起作用。维生素B 6还参与色胺酸转化成烟酸或5-羟色胺。蜂蜜和蜂王浆中含有多种营养物质、微量元素等,具有润燥和解毒功能,可增强皮肤局部蛋白质和糖类代谢,促进创面愈合及表皮新生,起到营养、护肤作用。 |
甲泼尼龙属合成的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扩散透过细胞膜,并与胞浆内特异的受体结合。此结合物随后进入细胞核内与DNA(染色体)结合,启动mRNA的转录,继而合成各种酶蛋白,据认为全身给药的糖皮质激素最终即通过这些酶发挥多种作用。糖皮质激素不仅对炎症和免疫过程有重要影响,而且影响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代谢,并且对心血管系统、骨髓和肌肉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也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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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用于瘙痒时,必须先排除阻塞性黄疸、慢性肾病等继发性的瘙痒。 2. 本品不适用于荨麻疹引起的瘙痒、皮肤干燥引起的瘙痒和老年性瘙痒。 3. 本品不适用于异位性皮炎、药物性皮炎。 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5. 儿童和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化脓或有大面积渗出处。 7. 不得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薄处。 8.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9.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10.不宜大面积使用或长期使用;使用本品时不可使用敷料和包扎。因这些情况下,可能产生全身不良反应。 11.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12.如并发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