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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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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父老为羟苯乙酯、香精、十六醇、液体石蜡、单、双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聚烃氧酯、甘油、依地酸二钠、卡波姆、碳酸氢钠、纯化水。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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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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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70 |
国药准字H44023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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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于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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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柔片刻。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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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大量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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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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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于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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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醋酸地塞米松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薄荷脑、樟脑具有促进局部循环和轻度的消炎、止痛及止痒作用。 |
本品为消毒防腐药,具有温和刺激性和消炎、防腐及消肿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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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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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