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通脉。用于消除青年脸部痤疮(暗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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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蒲公英、木通、当归尾、地黄、黄芩、玄参、黄柏、大黄(酒炒)、猪胆汁)、珍珠层粉、羚羊角粉、水牛角浓缩粉、北沙参、赤芍、黄芩。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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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清华德人西安幸福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原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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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12 |
国药准字H20093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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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通脉。用于消除青年脸部痤疮(暗疮)。 |
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皮肤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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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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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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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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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通脉。用于消除青年脸部痤疮(暗疮)。 |
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水痘、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皮肤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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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保持面部卫生。 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4.儿童、年老体弱、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推荐用于粘膜,如口腔、眼部和阴道,因为可能会引起刺激。应特别注意避免外接触到眼睛。2.严重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如:AIDS患者或骨髓移植患者),应考虑口服给药。对此类患者,在任何感染进行治疗前应咨询医生。3.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4.涂药时需戴指套或手套。5.涂药部位如有灼热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需咨询医生。6.请将药物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