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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昔洛韦片

阿昔洛韦片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官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口服本品用作预防;2.带状疱疹:服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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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昔洛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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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阿昔洛韦片
阿昔洛韦片
阿达帕林凝胶
阿达帕林凝胶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达帕林。化学名称:6-[3-(1-金刚烷基)-4-甲氧基苯基]-2-萘甲酸。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8H28O3分子量:412.53

生产企业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367

国药准字H2005687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官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口服本品用作预防;2.带状疱疹:服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本品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用法用量

口服。1.生殖器疱疹初治和免疫缺陷者皮肤粘膜单纯疱疹:成人剂量一次0.2g(2片),一日5次,共10日;或一次0.4g(4片),一日3次,共5日;复发性感染一次0.2g(2片),一日3次,共6个月,必要时剂量可加至一日5次,一次0.2g(2片),共6~12个月。2.带状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8g(8片),一日5次,共7~10日。3.肾功能不全的成人患者应按下表调整剂量(详见说明书)。4.水痘:2岁以上儿童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4次,共5日,出现症状立即开始治疗,40kg以上儿童和成人常用量为一次0.8g(8片),一日4次,共5次。

本品每天一次,睡前清洁患处并待干燥后使用,涂一薄层于皮肤患处。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的患者,当证实患者已恢复对阿达帕林的耐受时可恢复用药次数。请勿使用可导致粉刺产生和有收缩性的化妆品。

副作用

1.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2.长程给药偶见座疮、失眠、月经紊乱。

本品在最初治疗的2~4周里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红斑、干燥、鳞屑、瘙痒、灼伤或刺痛,在程度上多为轻、中度。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有晒伤、皮肤刺激、皮肤不适的烧灼和刺痛。极少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痤疮红肿、皮炎和接触性皮炎、眼浮肿、结膜炎、红斑、瘙痒、皮肤变色、红疹和湿疹等。如不良反应严重,应减少用药次数或停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药物能通过胎盘,虽动物实验证实对胚胎无影响,但孕妇用药仍需权衡利弊。药物再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虽未发现婴儿异常,但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2岁以下小儿剂量尚未确定。老年用药: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期需调整。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有关本品对孕妇的疗效报告。建议在妊娠时不要使用本品。目前尚不知本品是否随乳汁分泌。因许多药物随乳汁分泌,建议哺乳期妇女若必须使用本品时多加小心,并请勿涂抹于胸部。儿童用药:在12岁以下儿科患者中,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受试者年龄均在12~30岁之间,因此尚不明确65岁以上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是否不同。

成分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官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口服本品用作预防;2.带状疱疹:服用于免疫功能正常者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病例的治疗;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本品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性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性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进食对血药浓度影响不明显。但在给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肾小管内沉淀。 7.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8.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9.本品对单纯性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1、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用或完全停止用药。 2、在使用本品期间,如果暴露在日光下,包括发出紫外线的太阳灯,应将剂量降低到最小用量。对于经常暴露在强日光下和自身对阳光过敏的患者,在户外锻炼时应特别注意。当在阳光下是不可避免时,建议在治疗区域上使用防晒产品和保护服;当气候极端异常时,如有大风或寒冷,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也可能产生刺激性。 3、避免接触眼、唇、口腔、鼻粘膜、内眦和其它粘膜组织,本品不应用在刀伤、擦伤、湿疹或晒伤的皮肤上,亦不得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样的皮肤创面。当用其它维生素A酸类药物或使用"蜡质"脱毛方法时,应避免使用本品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