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3.尿布性皮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甲沟炎;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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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1毫克。辅料为聚乙二醇-7硬脂酸酯、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苯甲酸、油酸聚乙二醇甘油酯、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轻质液状石蜡。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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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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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26 |
国药准字H1097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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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3.尿布性皮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甲沟炎;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甲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头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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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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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搔痒、针刺感等。2.长期使用时可出血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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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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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3.尿布性皮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甲沟炎;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甲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头癣、马拉色菌毛囊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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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病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或肾功能不全(肌肝清除率<ml/分、或血清肌酐>300ml/升=者,剂量应减少50%。丁克盐酸特比萘芬片应置于儿童触不到的地方。2、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肥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除非可能的益处超过任何可能的危险,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爱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3、相互作用研究证明,特比萘芬几乎不影响经由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如环孢菌素、K860或口服避孕药)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应慎用本品,因为极少数人可能月经失调,肝药酶抑制药(如西米替丁等)则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要合用这些药物,则需将本品的剂量作适当调整。4、口服丁克盐酸特比萘芬片对花斑癣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