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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脂肪乳注射液(C6~24)

结构脂肪乳注射液(C6~24)

处方药 医保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作为肠外营养的组成部分,提供能量和必需脂肪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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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脂肪乳注射液(C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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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结构脂肪乳注射液(C6~24)
结构脂肪乳注射液(C6~24)
阿维A胶囊
阿维A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结构甘油三酯。结构甘油三酯是将等摩尔数的长链甘油三酯(LCT)和中链甘油三酯(MCT)混合后,在一定的条件下,进行水解和酯化反应后形成的混合物,其中约75%为混合链甘油三酯,即甘油所结合的三分子脂肪酸,既有长链脂肪酸(LCFA),又有中链脂肪酸(MCFA),LCFA和MCFA呈随机分布;其余少部分为LCT和MCT。

阿维A

生产企业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082

H200907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作为肠外营养的组成部分,提供能量和必需脂肪酸。

本品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严重的银屑病,其中包括红皮病型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等。 2.其它角化性皮肤病。

用法用量

1、静脉滴注,用于成年患者。根据患者临床状况及其清除所输脂肪的能力决定滴注剂量和速度。 (1)推荐剂量:按体重一日静脉滴注本品5-7.5ml/kg,相当于1-1.5g甘油三酯/kg,一般于10-24小时内滴注完毕。 (2)滴注速度:不应超过按体重一小时0.75ml/kg,相当于0.15g甘油三酯/kg。 2、本品应作为含葡萄糖注射液的肠外营养混合液的组成部分,与其它成分一起,通过中心静脉或周围静脉滴注。 3、使用方法图示详见说明书。

本品个体差异较大,剂量需要个体化,才能取得最大的临床治疗效果,同时不良反应最小。■开始治疗:开始阿维A治疗应为每天25mg,作为一个单独剂量与主餐一起服用。如果经过4周治疗效果不满意,又没有毒性反应,每天最大剂量可以逐渐增加至每天75mg。如果需要把副作用减至最小,此剂量还可减少。■维持治疗:治疗开始有效后,可给予每天25mg至50mg的维持剂量。维持剂量应以临床效果和耐受性作为根据。一些病例,增加剂量至最大每天75mg,可能是必要的。一般来说,当皮损已充分消退,治疗应该停止。复发可按开始治疗的方法再治疗

副作用

1、对鸡蛋或大豆蛋白高度过敏。 2、严重高脂血症。 3、严重肝功能不全 4、噬红细胞综合症。 5、严重凝血障碍。 6、急性休克。 7、输液治疗的一般禁忌症:急性肺水肿、水中毒、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等。

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两年内有生育愿望的妇女禁用。  2.对阿维A或其他维甲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高脂血症者,维生素A过多症或维生素A及其代谢物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作为肠外营养的组成部分,提供能量和必需脂肪酸。

本品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严重的银屑病,其中包括红皮病型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等。 2.其它角化性皮肤病。

药理作用

1、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1%) (1)临床研究中,可见恶心、头痛、体温升高等不良反应。也有滴注过程中血清甘油三酯和酮体升高的报道。 (2)给予肠外营养期间,患者肝功能检测指标可能升高,但与肠外营养中是否含脂肪无关。 2、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1%) (1)滴注过快,可能引起背部疼痛,原因不明。 (2)可能出现的其它不良反应包括:呼吸系统症状、寒战、头昏、腹泻、血压升高、心动过速、呕吐、斑疹等。 3、脂肪超载综合症 (1)患者清除甘油三酯能力受损后,在过量滴注时,可能发生“脂肪超载综合症”。严重高脂血症患者,若其临床状况发生突变,如肾功能损害或感染,即使以推荐速度滴注,也可能出现该综合症。 (2)“脂肪超载综合症”的特征为:高脂血症、发热、脂肪浸润、肝肿大、脾肿大、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凝血障碍及昏迷。只要停止输注,上述症状一般均能消失。

本品具有促进表皮细胞分化和增殖等作用,但其对银屑病及其他角化性皮肤病的作用机理尚不清楚。

注意事项

1、出现任何过敏反应症状或体征,如发热、寒颤、皮疹、呼吸困难等,均应立即停止输注。 2、本品用于糖尿病、肾功能衰竭患者的临床经验缺乏。 3、脂质代谢受损的患者,如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未控制、胰腺炎、肝功能损害、甲减(若伴有高脂血症)以及败血症等患者,慎用本品. 4、应监测患者血清甘油三酯浓度,若疑有脂质代谢紊乱,应每天监测。滴注过程中,血清甘油三酯浓度不应超过3mmol/L。血清甘油三酯浓度回到基础值时,才能进行下一次输注。 5、应定期检测血糖、血电解质、肝功能、液体平衡和血象。怀疑或出现酸中毒时,还应进行酸碱平衡监测。 6、为避免代谢性酸中毒,本品应与碳水化合物同时输注。 7、本品含有大豆油(以精制结构甘油三酯的形式),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有报道大豆和花生之间有交叉过敏现象。 8、滴注本品后,若血清甘油三酯未被廓清之前采血,某些实验室指标(如胆红素,乳酸脱氢酶,氧饱和度,血红蛋白等)的检测可能受到干扰。大多数患者的血清脂肪廓清时间为5-6小时。 9、只有在保证相容性的情况下,才能将其它药品加入到本品中。添加过程必须保证无菌。 10、外袋包装应完整,如包装发生破损,不得使用。 11、滴注后剩余在袋内的输液,不得再用,必须丢弃。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13、儿童用药:不了解将本品应用于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4、老年用药:本品可用于老年患者。老年患者剂量和滴注速度可低于用法用量项下推荐值。 13、药物过量:见不良反应项下所列脂肪超载综合症。含MCT的脂肪乳剂严重过量,特别是又未同时输注葡萄糖时,可导致代谢性酸中毒。

1.育龄妇女在开始阿维A治疗前2周内,必须进行血清或尿液妊娠试验,确认妊娠试验为阴性后,在下次正常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用阿维A治疗。在开始治疗前,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至少2年内,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妊娠试验,如妊娠试验为阳性,应立即与医生联系,共同讨论对胎儿的危险性及是否继续妊娠等。2.在阿维A治疗期间或治疗后2个月内,应避免饮用含酒清的饮料,并忌酒。本品不能与四环素、氨甲喋呤、维生素A及其它维甲酸类药物并用,以避免副作用。3.在服用阿维A前和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若出现肝功能异常,应每周检查。若肝功能未恢复正常或进一步恶化,必须停止治疗,并继续监测肝功能至少3个月。4.对有脂代谢障碍、糖尿病、肥胖症、酒精中毒的高危患者和长期服用阿维A的患者,必须定期检查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脂。5.对长期服用阿维A的患者,应定期检查有无骨异常。6.正在服用维甲酸类药物治疗及停药后2年内,患者不得献血。7.阿维A在儿童中应用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认,因而阿维A只用于患有严重角化异常性疾病,且无有效替代疗法的那些儿童。8.治疗期间,不要使用含维生素A的制剂或保健食品,要避免在阳光下过多暴露。9.如发生过量服用,应立即停药,采取将本品从体内排出的措施,并密切监视颅内压升高的体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