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支舍丁酸氢化可的松20mg。辅料为:甘油、丙二醇、二甲基亚砜、白凡士林、十八醉、十六醇、液状石蜡、平平加O、单、双硬脂酸甘油酯、枸橼酸、枸橼酸钠、羟苯乙酯、冰片。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
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06 |
国药准字Z2006352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2次。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胃肠系统:恶心。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2.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3.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 4.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 5.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