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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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泛昔洛韦。 |
主要成分:本品含磺胺嘧啶银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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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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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29 |
国药准字H12020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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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局部用于预防及治疗Ⅱ、Ⅲ度烧伤继发创面感染,包括枸橼酸杆菌、阴沟肠杆菌、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白念球菌等真菌所致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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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投入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3次,连用7天。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剂量如下:其余详见说明书。 |
对以乳膏涂布于创面,约1.5mm厚度,也可以混悬剂制成油纱布敷用。1、2度烧烫伤:用1%~2%乳膏涂敷创面,1~2天换药1次;对3度烧烫伤:用1%~2%软膏涂敷创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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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颤等;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
对磺胺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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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一般不推荐使用本品。若使用本品,应确认使用本品后对胎儿或乳儿影响利大于弊。儿童用药:目前对儿童使用泛昔洛韦的安全性与疗效尚待确定,因此不推荐儿童使用。老年用药:除非有肾功能不全,用药剂量可不变。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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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局部用于预防及治疗Ⅱ、Ⅲ度烧伤继发创面感染,包括枸橼酸杆菌、阴沟肠杆菌、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不动杆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白念球菌等真菌所致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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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同磺胺嘧啶,所含银盐具收敛作用,使创面干燥、结痂和早期愈合,故本品具有磺胺嘧啶和银盐两者的作用,有广谱抗微生活性,对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酵母菌和其他真菌均有良好抗菌作用,且不为对氨基苯甲酸所拮抗。为应用于烧伤创面的磺胺药,有收敛作用,对绿脓杆菌具有强大的抑制作用(比甲破灭脓强)。其特点为:①保持了SD和硝酸银二者的抗菌作用;②局部应用除有一过性疼痛外,无其他副作用。现用于治疗烧烫伤创面感染,除能控制感染外,还可促使创面干燥、结痂和促进愈合。涂药后,遇光渐变成深棕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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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泛昔洛韦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与用量。 3.当本品与丙磺舒或其他由肾小管主动排泄的药物合用时,可能导致血浆中喷昔洛韦浓度的升高。 4.本品与其他由醛类氧化酶催化代谢的药物可能发生相互作用。 |
由于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项同磺胺嘧啶全身应用。本品不可用于对磺胺药过敏的患者。肝、肾功能损害者宜避免使用或慎用本品。新生儿不宜应用本品,因其吸收后也有发生新生儿核黄疸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