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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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泛昔洛韦。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过氧苯甲酰50毫克,辅料为多库酯钠、依地酸二钠、卡波姆940、丙二醇、泊洛沙姆182、丙烯酸酯共聚物(AC)、甘油、二氧化硅、氢氧化钠、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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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Laboratoires Galder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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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29 |
注册证号H2014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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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本品适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的外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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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投入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3次,连用7天。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剂量如下:其余详见说明书。 |
洗净患处,轻轻揩干,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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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颤等;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
可引起皮肤刺激(接触性皮炎)、 皮疹,皮肤烧灼感、瘙痒、发红、肿胀、皮肤干燥、脱屑等。罕见面部肿胀,光过敏,皮肤疼痛(螫刺感), 过敏性皮炎,变态反应(超敏反应、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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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一般不推荐使用本品。若使用本品,应确认使用本品后对胎儿或乳儿影响利大于弊。儿童用药:目前对儿童使用泛昔洛韦的安全性与疗效尚待确定,因此不推荐儿童使用。老年用药:除非有肾功能不全,用药剂量可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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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本品适用于治疗寻常痤疮的外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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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氧化剂,外用于皮肤后,能缓慢释放出新生态氧,可杀灭痤疮丙酸杆菌,并有使皮肤干燥和脱屑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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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泛昔洛韦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与用量。 3.当本品与丙磺舒或其他由肾小管主动排泄的药物合用时,可能导致血浆中喷昔洛韦浓度的升高。 4.本品与其他由醛类氧化酶催化代谢的药物可能发生相互作用。 |
1.本品只能外用。 2.不要涂抹于已受到既往治疗影响或晒伤的皮肤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如果制剂进入眼睛、用水彻底清洗。 在对脖子和其他敏感部位用药时应小心。 4.孕妇避免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不得将本品用于哺乳期妇女胸部。 5.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需由医生权衡利弊后谨慎使用。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出现严重结痂、红斑和水肿应停药, 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含有丙二醇,可能引起皮肤刺激。 8.初次用药时可能会感到轻微的灼烧感,出现皮肤变红和脱皮。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大多数患者会出现脱皮突然增加。这属于正常现象,如果暂停治疗,通常会在一-两天内消退。应通过在一-小块皮肤上重复试用,测定个体敏感性。如果出现严重刺激性,患者应降低使用频率,直至停止使用。 9.药物过量可能会引起严重刺激性,应停止使用本品。 10.可能会引起皮肤肿胀和起泡。出现该症状时应停止治疗。 11. 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 。 12.避免接触毛发和织物,以免脱色。 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