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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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本品主要成份为天麻素。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31020234
国药准字H20013044
眩晕、头痛、失眠、神经衰弱、肢体麻木、癫痫。
口服,每次50mg~100mg(1~2粒),一日3次。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