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由皮肤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足癣(脚癣,运动员脚),股癣,体癣。皮肤念珠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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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莫罗芬。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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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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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66 |
国药准字H44023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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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由皮肤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足癣(脚癣,运动员脚),股癣,体癣。皮肤念珠菌病。 |
用于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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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在受感染皮肤区域处涂抹本品,每日一次(晚间)应持续使用本品直至观察到临床状况痊愈,此后再坚持使用数天。通常治疗阶段不应少于2周,不应超过6周。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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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少数患者会发生轻度皮肤刺激(详见说明书表格)。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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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和【儿童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未确定。因为无相关临床经验,应避免怀孕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由于缺少相关临床经验,因此请勿将本品用于儿童。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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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由皮肤真菌引起的皮肤真菌病:足癣(脚癣,运动员脚),股癣,体癣。皮肤念珠菌病。 |
用于疖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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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消毒防腐药,具有温和刺激性和消炎、防腐及消肿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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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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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