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成人和大于12岁以上儿童的唇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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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喷昔洛韦。 |
主要成份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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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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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72 |
注册证号HC2018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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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成人和大于12岁以上儿童的唇疱疹。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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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不睡觉时外涂患处,每2小时涂抹1次,疗程4天。应尽早开始治疗(如:有先兆或损害出现时)。 |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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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未见全身不良反应,偶见用药局部灼热感、疼痛、瘙痒等。 |
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疱,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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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文献报道,用1%喷昔洛韦乳膏对12~17岁儿童复发性唇疱疹进行了一个开放、无对照临床试验,102例患者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大致类似于以前报道的成年患者的发生率。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文献报道,在74例年龄≥65岁患者中,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与年轻患者相当。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进行了皮质类固醇安全性评价,也专门用卤米松进行了动物试验,实验已证明可能有潜在致畸性,或对胚胎及/或幼胎产生其它不良作用。然而,迄今尚未有孕妇使用本品对孕妇不良反应的报道。孕妇使用本品,必须郑重权衡利弊,应有明确的治疗指征。而且,不应大剂量使用,不应用于大面积皮肤(特别不应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时间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质及/或其代谢产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对于幼儿及儿童,避免长期连续治疗,以免肾上腺轴抑制的发生。连续性治疗不应超过两个星期;2岁以下的儿童,治疗不应超过七天。敷药的皮肤面积不应超过体表面积的10%,不应使用密封包扎。老年用药:目前尚无老年用药的禁忌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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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成人和大于12岁以上儿童的唇疱疹。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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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不推荐用于黏膜,因刺激作用,勿用于眼内及眼周。 2.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如爱滋病或骨髓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3.药物不要放在儿童可触及的地方。 4.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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