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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氧沙林溶液

甲氧沙林溶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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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氧沙林溶液
甲氧沙林溶液
甲氧沙林溶液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甲氧沙林溶液
甲氧沙林溶液
氧氟沙星凝胶
氧氟沙星凝胶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化学名称为:8-甲氧基—呋喃香豆素。分子式:C12H8O4分子量:216.18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生产企业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1839

国药准字H2006583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细菌性皮肤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疖肿、脓疱病、外伤感染、烧伤感染、慢性化脓性中耳炎、慢性化脓性鼻窦炎、慢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慢性化脓性咽炎、慢性化脓性支气管炎、慢性化脓性肺炎、慢性化脓性胆囊炎、慢性化脓性阑尾炎、慢性化脓性腹膜炎、慢性化脓性盆腔炎、慢性化脓性附件炎、慢性化脓性前列腺炎、慢性化脓性尿道炎、慢性化脓性膀胱炎、慢性化脓性肾盂肾炎、慢性化脓性皮肤溃疡、慢性化脓性骨髓炎、慢性化脓性关节炎、慢性化脓性滑囊炎、慢性化脓性腱鞘炎、慢性化脓性肌炎、慢性化脓性肌腱炎、慢性化脓性筋膜炎、慢性化脓性淋巴结炎、慢性化脓性淋巴管炎。

用法用量

外用: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牛皮癣;0.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禁用。老年用药: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成分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细菌性皮肤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疖肿、脓疱病、外伤感染、烧伤感染、慢性化脓性中耳炎、慢性化脓性鼻窦炎、慢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慢性化脓性咽炎、慢性化脓性支气管炎、慢性化脓性肺炎、慢性化脓性胆囊炎、慢性化脓性阑尾炎、慢性化脓性腹膜炎、慢性化脓性盆腔炎、慢性化脓性附件炎、慢性化脓性前列腺炎、慢性化脓性尿道炎、慢性化脓性膀胱炎、慢性化脓性肾盂肾炎、慢性化脓性皮肤溃疡、慢性化脓性骨髓炎、慢性化脓性关节炎、慢性化脓性滑囊炎、慢性化脓性腱鞘炎、慢性化脓性肌炎、慢性化脓性肌腱炎、慢性化脓性筋膜炎、慢性化脓性淋巴结炎、慢性化脓性淋巴管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 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1.和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使用。2.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心血管虚脱、丧失知觉、血管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