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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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化学名称为:8-甲氧基—呋喃香豆素。分子式:C12H8O4分子量:216.18 |
结晶磺胺。化学名:对氨基苯磺酰胺。分子式:C6H8O2N2S分子量:17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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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新世纪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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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39 |
国药准字H34023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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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细菌性痢疾、肺炎、尿路感染、皮肤化脓感染、中耳炎、猩红热、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败血症、中耳炎、结膜炎、沙眼、疥疮、烧伤感染、眼炎、鼻窦炎、牙周炎、疖、痈、蜂窝织炎、化脓性腮腺炎、外伤感染、化脓性淋巴结炎、乳腺炎、产褥热、中耳炎、副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腹膜炎、淋病、脑膜炎、心内膜炎、痢疾、肠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件炎、盆腔炎、子宫内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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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牛皮癣;0.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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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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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禁用。老年用药: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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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细菌性痢疾、肺炎、尿路感染、皮肤化脓感染、中耳炎、猩红热、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败血症、中耳炎、结膜炎、沙眼、疥疮、烧伤感染、眼炎、鼻窦炎、牙周炎、疖、痈、蜂窝织炎、化脓性腮腺炎、外伤感染、化脓性淋巴结炎、乳腺炎、产褥热、中耳炎、副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腹膜炎、淋病、脑膜炎、心内膜炎、痢疾、肠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件炎、盆腔炎、子宫内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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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 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
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项与磺胺类药全身应用相同。1.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血卟啉症、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也可过敏。3.应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4.治疗中须注意:(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