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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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化学名称为:8-甲氧基—呋喃香豆素。分子式:C12H8O4分子量:216.18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5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25毫克。辅料为:甘油、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薄荷脑、乙醇、对羟基苯甲酸乙酯、丙二醇单硬脂酸酯、十二烷基硫酸钠、椰油酸单乙醇酰胺、苋菜红色素、香精、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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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昆明滇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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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39 |
国药准字H53021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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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头皮屑、脂溢性皮炎、花斑癣、头癣、体癣、手足癣、甲沟炎、甲癣、股癣、汗斑、疥疮、脓疱疮、毛囊炎、疖肿、痤疮、湿疹、皮炎、荨麻疹、过敏性皮炎、银屑病、红斑狼疮、玫瑰糠疹、扁平苔藓、神经性皮炎、脂溢性脱发、斑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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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牛皮癣;0.1%甲氧沙林溶液用于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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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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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禁用。老年用药: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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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
头皮屑、脂溢性皮炎、花斑癣、头癣、体癣、手足癣、甲沟炎、甲癣、股癣、汗斑、疥疮、脓疱疮、毛囊炎、疖肿、痤疮、湿疹、皮炎、荨麻疹、过敏性皮炎、银屑病、红斑狼疮、玫瑰糠疹、扁平苔藓、神经性皮炎、脂溢性脱发、斑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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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 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如需连续使用超过4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如洗后感到头发干燥,可适当使用护发品。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