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凉血,祛湿。用于血燥湿热引起,头面生疮,粉刺疙瘩,湿疹刺痒,酒糟鼻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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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苦参。 |
地黄、当归、丹参、蝉蜕、黄芩、白鲜皮、土茯芩、甘草、苦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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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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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050 |
国药准字Z45021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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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凉血,祛湿。用于血燥湿热引起,头面生疮,粉刺疙瘩,湿疹刺痒,酒糟鼻赤。 |
养血润燥,化湿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肤瘙痒症属血虚湿蕴皮肤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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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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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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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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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凉血,祛湿。用于血燥湿热引起,头面生疮,粉刺疙瘩,湿疹刺痒,酒糟鼻赤。 |
养血润燥,化湿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肤瘙痒症属血虚湿蕴皮肤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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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忌食烟酒、辛辣食物。 2. 切忌用手挤压患处。 3. 本病为慢性过程,短期服用效果不显,一般连续服药至少应在四周以上。 4. 如有多量脓肿、囊肿、脓疱等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老年、哺乳期患者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