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凉血,祛湿。用于血燥湿热引起,头面生疮,粉刺疙瘩,湿疹刺痒,酒糟鼻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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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苦参。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多塞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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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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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050 |
国药准字H20041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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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凉血,祛湿。用于血燥湿热引起,头面生疮,粉刺疙瘩,湿疹刺痒,酒糟鼻赤。 |
瘙痒症,湿疹、皮炎,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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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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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1.全身的不良反应一般为嗜睡,还可有口干、头痛、眩晕、疲倦、情绪改变、味觉改变、恶心、焦虑和发热等。2.局部的不良反应有一过性刺痛感和/或烧灼感、瘙痒、红斑、皮肤发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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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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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尽量不用本药。儿童用药:儿童尽量不用本药。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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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凉血,祛湿。用于血燥湿热引起,头面生疮,粉刺疙瘩,湿疹刺痒,酒糟鼻赤。 |
瘙痒症,湿疹、皮炎,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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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忌食烟酒、辛辣食物。 2. 切忌用手挤压患处。 3. 本病为慢性过程,短期服用效果不显,一般连续服药至少应在四周以上。 4. 如有多量脓肿、囊肿、脓疱等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1.本品不能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 2.由于外用后仍可吸收入血,20%的患者外用后可有嗜睡,特别外用超过10%体表面积时,应提醒患者不要驾驶车辆或操作危险的机器。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8天。 3.用药时应避免饮酒,因酒能加剧此药的作用; 4.使用本品前至少两周应停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类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