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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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丙二醇、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八醇、白凡士林、液体石蜡、聚乙二醇辛基苯基醚、十二烷基硫酸钠、甘油、羟苯乙酯、3480香精、纯化水。 |
本品每支含糠酸莫米松10毫克,辅料为:二甲基亚砜、十八醇、单双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二氧化钛、丙二醇、磷酸、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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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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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702 |
国药准字H20074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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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及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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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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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使用本品的局部不良反应极少见,如烧灼感、瘙痒刺痛和皮肤萎缩等。 长期大量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可造成的不良反应有:刺激反应、皮肤萎缩、多毛症、口周围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感染、皮肤条纹状色素沉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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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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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
用于湿疹、神经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及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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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地塞米松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薄荷脑、樟脑具有促进局部循环和轻度的消炎、止痛及止痒作用。 |
本品为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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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它黏膜部位。(如口鼻)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6.运动员慎用。7.小儿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婴幼儿、儿童和皮肤萎缩的老年人,对本品更敏感,故使用时应谨慎。 4.用药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