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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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石斛、熟地黄、枸杞子、菟丝子、牛膝、菊花、蒺藜、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甘草、人参、山药、茯苓、肉苁蓉、地黄、五味子、天冬、麦冬、苦杏仁、防风、川芎、枳壳、黄连。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阿扎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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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
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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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86 |
国药准字H2001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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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本品适用于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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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2.5g,一日2次。 |
每日一次10mg(一次1支),用40ml生理盐水稀释后,于化疗前30分钟缓慢静脉注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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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类药物(5-HT3受体阻断剂)及本品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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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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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本品适用于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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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部分病人出现口渴、便秘,头痛、头晕、腹部不适等。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严重者曾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报道。故使用时应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如发生异常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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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对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4、本品适用于早期园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见光易分解,开封后应立即使用,并注意避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授乳。 3、儿童用药:尚未确定小儿用药的安全性。 4、老年用药:本品主要从肾脏排泄,由于高龄者多见肾功能降低,会持续血中高浓度,并可能出现头痛等副作用。因此应根据患者状态给药。出现副作用时应减量(例如5mg)。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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