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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斛夜光颗粒

石斛夜光颗粒

处方药 医保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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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斛夜光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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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石斛夜光颗粒
石斛夜光颗粒
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
对乙酰氨基酚干混悬剂
主要成分

石斛、熟地黄、枸杞子、菟丝子、牛膝、菊花、蒺藜、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甘草、人参、山药、茯苓、肉苁蓉、地黄、五味子、天冬、麦冬、苦杏仁、防风、川芎、枳壳、黄连。

对乙酰氨基酚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50086

国药准字H2001005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痛经,偏头痛,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头痛,感冒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一次2.5g,一日2次。

本品服用时加温开水至瓶身折痕处,充分振摇混匀即可配成60毫升乳剂服用,配好的药液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62.5毫克。12岁以下小儿用量:1.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2-2.5毫升,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2.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2.5-3.5毫升,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3.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3.5-4.5毫升,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成分

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痛经,偏头痛,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头痛,感冒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对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4、本品适用于早期园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