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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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石斛、熟地黄、枸杞子、菟丝子、牛膝、菊花、蒺藜、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甘草、人参、山药、茯苓、肉苁蓉、地黄、五味子、天冬、麦冬、苦杏仁、防风、川芎、枳壳、黄连。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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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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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86 |
国药准字J2016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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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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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2.5g,一日2次。 |
本品依病情轻重程度,每日3~5次或更多次,每次一滴,滴入眼睑内,于白天和睡觉前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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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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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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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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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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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对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4、本品适用于早期园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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