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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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石斛、熟地黄、枸杞子、菟丝子、牛膝、菊花、蒺藜、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羚羊角、甘草、人参、山药、茯苓、肉苁蓉、地黄、五味子、天冬、麦冬、苦杏仁、防风、川芎、枳壳、黄连。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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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
青州尧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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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86 |
国药准字H20030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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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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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2.5g,一日2次。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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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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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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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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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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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对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4、本品适用于早期园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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