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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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桃仁、鸦胆子、冰片、樟脑、石碱,辅料为甘油、白凡士林、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脂。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达帕林。化学名称:6-[3-(1-金刚烷基)-4-甲氧基苯基]-2-萘甲酸。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8H28O3分子量:41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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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郑州密丽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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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109 |
国药准字H20056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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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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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1-2次。 |
本品每天一次,睡前清洁患处并待干燥后使用,涂一薄层于皮肤患处。对于必须减少用药次数或暂停用药的患者,当证实患者已恢复对阿达帕林的耐受时可恢复用药次数。请勿使用可导致粉刺产生和有收缩性的化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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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刺激或丘疹出现,停用几日或减少用量后,如无不适可继续使用。 |
本品在最初治疗的2~4周里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红斑、干燥、鳞屑、瘙痒、灼伤或刺痛,在程度上多为轻、中度。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有晒伤、皮肤刺激、皮肤不适的烧灼和刺痛。极少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痤疮红肿、皮炎和接触性皮炎、眼浮肿、结膜炎、红斑、瘙痒、皮肤变色、红疹和湿疹等。如不良反应严重,应减少用药次数或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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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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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有关本品对孕妇的疗效报告。建议在妊娠时不要使用本品。目前尚不知本品是否随乳汁分泌。因许多药物随乳汁分泌,建议哺乳期妇女若必须使用本品时多加小心,并请勿涂抹于胸部。儿童用药:在12岁以下儿科患者中,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受试者年龄均在12~30岁之间,因此尚不明确65岁以上老年人与年轻人之间是否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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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的皮肤治疗。亦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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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 5.对于新伤口愈合后遗留的疤痕,应在疤痕形成2—3个月后减小剂量使用。 6.如不慎入口或误入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冲洗眼睛,必要时应到医院进行及时处理。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如果产生过敏或严重的刺激反应,应停止用药。确定局部刺激反应程度后,患者可在指导下减少用药次数,暂时停用或完全停止用药。 2、在使用本品期间,如果暴露在日光下,包括发出紫外线的太阳灯,应将剂量降低到最小用量。对于经常暴露在强日光下和自身对阳光过敏的患者,在户外锻炼时应特别注意。当在阳光下是不可避免时,建议在治疗区域上使用防晒产品和保护服;当气候极端异常时,如有大风或寒冷,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也可能产生刺激性。 3、避免接触眼、唇、口腔、鼻粘膜、内眦和其它粘膜组织,本品不应用在刀伤、擦伤、湿疹或晒伤的皮肤上,亦不得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样的皮肤创面。当用其它维生素A酸类药物或使用"蜡质"脱毛方法时,应避免使用本品进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