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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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泮托拉唑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坦前列素。化学名称:(Z)-7-[(1R,2R,3R,5S)3,5-二羟基-2-[(3R)-3-羟基-5-苯基-1-戊基]环戊基-5-庚酸异丙酯。 分子式:C26H40O5分子量:43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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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 |
Pfizer Manufacturing Belgium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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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179 |
注册证号H20171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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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
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病人升高的眼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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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泮托拉唑钠肠溶片、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 1、口服,每日早晨餐前40mg。 2、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为2-4周,胃溃疡和返流性食管炎疗程通常为4-8周。 泮托拉唑钠肠溶微丸胶囊:不能咀嚼或咬碎,应在早餐前1小时用水完整服用。 1、治疗轻度反流性食管炎及其伴随症状(如烧心、反酸、吞咽疼痛):推荐本品口服剂量为每日20mg(1粒),通常在2-4周内使用者的症状能够得到缓解。4周的疗程用于治愈伴发的食管炎;如果4周内不能治愈,通常需再进行4周的治疗。 2、用于反流性食管炎的长期维持治疗,防止复发:长期维持治疗,推荐剂量为每日20mg(1粒)。如复发可将剂量增至每日40mg(2粒),复发治愈后可将剂量减至20mg。因为还未获得本品长期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只有在充分考虑风险/利益后,长期维持治疗的疗效才可超过1年。 3、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每日剂量一般不应超过20mg。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1、静脉滴注。一次40-80mg,每日1-2次,临用前将10ml0.9%氯化钠注射液注入冻干粉小瓶内,将溶解后的药液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100-250ml中稀释后供静脉滴注。静脉滴注,要求15-60分钟内滴完。 2、本品溶解和稀释后必须在4小时内用完,禁止用其它溶剂或其它药物溶解和稀释。 |
成人推荐剂量(包括老年人): 每次一滴,每天一次,滴于患眼。晚间使用效果最好。 本品不可超过每天使用一次,因为用药次数增加会削弱降眼压效果。 如果忘记用药,在下次用药时仍应按常规用药。 与其它滴眼液相同,每次滴眼后应立即按压内眼角处泪囊 1 分钟以减少全身性吸收(闭塞泪点)。 不推荐联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前列腺素、前列腺素类似物(包括拉坦前列素)。有报道显示,每天使用此类药物一次以上,可能会降低拉坦前列素的降眼压效果,引起反常的眼压升高。 使用本品滴眼前应摘除角膜接触镜(隐形眼镜),并在使用15 分钟后才可重新佩戴。 如果还需使用其他眼用药物,至少应间隔5分钟用药。 与其它滴眼液相同,每次滴眼后应按压眼角处泪囊1分钟以减少全身性吸收(闭塞泪点)。 儿童:见【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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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哺乳期妇女及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观察到的绝大多数不良事件均在眼部。在一项5 年的开放性的拉坦前列素安全性研究中,33%的病人出现虹膜色素沉着(见【注意事项】)。其他的眼部不良事件一般都是短暂的且只在用药时发生。 依据发生频率,不良事件可分为:很常见(1/10),常见(1/100 且 感染和侵染 未知:疱疹性角膜炎 眼 很常见:虹膜色素沉着、轻至中度结膜充血、眼刺激(灼烧感、有砂砾感、瘙痒、刺痛和异物感)、睫毛和毳毛变化(变长、变粗、色素沉着、睫毛数量增加)(大多数为日本的患者)。 常见:暂时性点状上皮糜烂(大多无症状)、睑炎、眼痛、畏光。 少见:眼睑水肿、干眼、角膜炎、视物模糊、结膜炎。 罕见:虹膜炎/葡萄膜炎(许多病人具有伴随的诱因)、黄斑水肿、有症状的角膜水肿和糜烂、眶周水肿,倒睫毛有时引起眼刺激,在睑板腺腺体开口处双排睫毛(双行睫毛)。 未知:虹膜囊肿、眶周和眼睑的变化导致眼睑沟加深。 神经系统 未知:头疼,头晕。 心脏 非常罕见:加重心脏病患者的心绞痛。 未知:心悸。 呼吸、胸和纵隔 罕见:哮喘、哮喘加重和呼吸困难。 皮肤和皮下组织 少见:皮疹。 罕见:眼睑局部皮肤反应,眼睑皮肤变暗。 未知:中毒性表皮坏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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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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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生育:在动物研究中未发现拉坦前列素对雄性和雌性动物生育力有影响。(见【药理毒理】)2.孕妇:本品对人类妊娠安全性的影响尚未建立,但它对妊娠过程,胎儿及新生儿可能存在潜在的药理学影响,所以,孕妇不应使用本品。3.哺乳期:拉坦前列素及其代谢物可能会进入乳汁,故哺乳妇女不应使用本品,或者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尚未建立。本品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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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
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病人升高的眼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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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系统:患者偶尔出现胃肠道症状,如上腹痛、腹泻、便秘或腹胀。少数患者出现恶心。 2、神经系统:偶尔引起头痛。个别病例出现头晕或视力障碍(视物模糊)。 3、肾和泌尿系统:罕见间质性肾炎。 4、皮肤及皮下组织:偶尔引起过敏反应,如瘙痒、皮疹。个别病例出现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严重的皮肤反应,如StevensJohnson综合症,多行性红斑,光过敏和Lyell综合症。 5、肝胆系统:个别病例出现肝转氨酶升高。极个别病例出现导致黄疸的严重肝细胞损害,伴或不伴有肝衰竭。 6、肌肉骨髓系统:个别病例出现肌痛,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7、精神:个别病例出现抑郁,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8、代谢系统:个别病例出现甘油三酯水平增高。 9、免疫系统:极个别病例出现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10、其它:个别病例出现发热,极个别病例出现周围性水肿,均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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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肠溶制剂,服用时请勿咀嚼。 2、当怀疑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性。因为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诊断。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时本品清除延缓,应减少用量。 4、本品不宜同时再服用其它抗酸剂和抑酸剂。为防止抑酸过度,除卓-艾氏综合征外,建议用于消化性溃疡等病时,不宜大剂量长期应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及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本品儿童用药疗效及安全性资料尚未建立。婴幼儿禁用。 7、老年用药:无剂量调整要求。 8、药物过量:大剂量使用时,可出现心律不齐、转氨酶增高、肾功能改变、粒细胞降低等。 |
本品可能会增加虹膜棕色色素的数量而逐渐引起眼睛颜色改变。决定治疗前应告知病人眼睛颜色改变的可能性。单侧治疗可导致永久性的眼睛不对称。 眼睛颜色改变主要在虹膜混合颜色的病人中观察到,如蓝-棕、灰-棕、绿-棕和黄-棕混合色。颜色改变通常在治疗的头8个月内开始发生,但少数病人也可稍后发生。根据连续摄影获得的证据,临床研究中治疗期超过4年的病人30%可发生此作用。 多数病人虹膜颜色改变轻微,通常临床上观察不到。虹膜混合色病人颜色改变的发生率从7%到85%不等,黄-棕混合色发生率最高。 纯蓝色眼睛未观察到颜色改变,纯灰、绿或棕色眼睛仅观察到极少病人颜色改变。 颜色改变是因为虹膜基底的黑素细胞中黑色素含量增加,而非黑素细胞数量本身增加。典型特征为瞳孔周围棕色色素沉着呈向心性向四周分布,但整个虹膜或部分虹膜呈更深的棕色。一旦停药,虹膜棕色色素不会再进一步加深。到目前为止,在临床研究中,这种改变不伴有任何症状或病理改变。 治疗不会影响虹膜的痣或斑点。小梁网或前房其它部位色素积聚未在临床研究中观察到。已获得的大于5年的长期用药经验显示虹膜色素沉着无任何不良的临床作用或影响,有虹膜色素沉着的病人仍可继续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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