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泮托拉唑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霉素氨丁三醇。 |
|
| 生产企业 |
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 |
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179 |
国药准字H1999412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
1、本品用于治疗敏感的大肠埃希氏菌、粪肠球菌、肺炎克雷伯菌、枸橼酸杆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2)无症状菌尿症。 2、本品用于预防外科手术或下尿路诊断过程引起的感染(例如:经尿道相关切除术)。 |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泮托拉唑钠肠溶片、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 1、口服,每日早晨餐前40mg。 2、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为2-4周,胃溃疡和返流性食管炎疗程通常为4-8周。 泮托拉唑钠肠溶微丸胶囊:不能咀嚼或咬碎,应在早餐前1小时用水完整服用。 1、治疗轻度反流性食管炎及其伴随症状(如烧心、反酸、吞咽疼痛):推荐本品口服剂量为每日20mg(1粒),通常在2-4周内使用者的症状能够得到缓解。4周的疗程用于治愈伴发的食管炎;如果4周内不能治愈,通常需再进行4周的治疗。 2、用于反流性食管炎的长期维持治疗,防止复发:长期维持治疗,推荐剂量为每日20mg(1粒)。如复发可将剂量增至每日40mg(2粒),复发治愈后可将剂量减至20mg。因为还未获得本品长期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只有在充分考虑风险/利益后,长期维持治疗的疗效才可超过1年。 3、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每日剂量一般不应超过20mg。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1、静脉滴注。一次40-80mg,每日1-2次,临用前将10ml0.9%氯化钠注射液注入冻干粉小瓶内,将溶解后的药液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100-250ml中稀释后供静脉滴注。静脉滴注,要求15-60分钟内滴完。 2、本品溶解和稀释后必须在4小时内用完,禁止用其它溶剂或其它药物溶解和稀释。 |
1、用量:1)体重50kg以上的成人及青少年:治疗:单剂量治疗,每疗程1瓶(3g活性成分)。预防:用于预防外科手术或下尿路诊断过程引起的感染,治疗通常由2倍的本品剂量组成,初始剂量1瓶(3g活性成分)在术前3小时口服,第二个剂量1瓶(3g活性成分)在术后24小时口服。2)体重50kg以下的成人及青少年:治疗:单剂量治疗,每疗程2/3瓶(2g活性成分)。预防:大约术前3小时和术后24小时口服各2/3瓶(2g活性成分)。3)儿童:儿童使用经验有限,由于本品剂量不适合12岁以下儿童使用,不推荐这个年龄段的儿童使用本品。2、用法:本品应空腹服用,在餐前或餐后2-3小时服用,最好在晚间排空膀胱后服用。取本品适量,如每瓶(3g活性成分)加入50-70ml水中,搅拌至溶解后立即服用。不能使用热水。本品不能未经溶解而直接口服。 |
|
| 副作用 |
1、哺乳期妇女及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磷霉素氨丁三醇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使用后,发生的不良反应有所不同。文献报道的不良反应情况如下:1、美国:1)临床试验:在临床研究中,占所有不良反应事件发生频率>1%的磷霉素相关不良反应详见内部说明书。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妊娠分类B对妊娠女性肌内注射配成1gm的剂量钠盐,磷霉素穿透胎盘屏障。磷霉素氨丁三醇穿透大鼠的胎盘屏障,但高达1000mg/kg/日剂量(根据体重和mg/m2计,分别约为人体剂量的9和1.4倍)对妊娠大鼠未产生致畸作用。对妊娠雌性兔给予高达1000mg/kg/日剂量(根据体重和mg/m2计,分别约为人体剂量的9和2.7倍)时未观察到胎儿毒性。但在母体毒性剂量下观察到这些毒性,认为可能是对兔给予抗生素导致的肠道菌群变化敏感所致。但没有在妊娠女性中进行适当并充分对照的研究。由于动物生殖研究并不总能预测人体反应,只有明确需要时才可在妊娠期间使用此药。目前,认为单次给药抗菌治疗不适用于妊娠期女性的尿路感染。仅获得有限的磷霉素在妊娠女性中的安全性数据,这些数据没有显示磷霉素有致畸或对胎儿/新生儿有毒性。妊娠期妇女给予磷霉素应谨慎。哺乳期:由于单次口服给药后,磷霉素可以进入母乳。因此,在哺乳期间不应使用本品治疗,必要情况下除外。生育期:动物实验研究显示对生育无影响。缺乏人体相关数据。儿童用药:缺乏设计足够合理的临床试验验证12岁及12岁以下儿童使用磷霉素氨丁三醇的有效 |
|
| 成分 |
本品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
1、本品用于治疗敏感的大肠埃希氏菌、粪肠球菌、肺炎克雷伯菌、枸橼酸杆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2)无症状菌尿症。 2、本品用于预防外科手术或下尿路诊断过程引起的感染(例如:经尿道相关切除术)。 |
|
|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系统:患者偶尔出现胃肠道症状,如上腹痛、腹泻、便秘或腹胀。少数患者出现恶心。 2、神经系统:偶尔引起头痛。个别病例出现头晕或视力障碍(视物模糊)。 3、肾和泌尿系统:罕见间质性肾炎。 4、皮肤及皮下组织:偶尔引起过敏反应,如瘙痒、皮疹。个别病例出现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严重的皮肤反应,如StevensJohnson综合症,多行性红斑,光过敏和Lyell综合症。 5、肝胆系统:个别病例出现肝转氨酶升高。极个别病例出现导致黄疸的严重肝细胞损害,伴或不伴有肝衰竭。 6、肌肉骨髓系统:个别病例出现肌痛,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7、精神:个别病例出现抑郁,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8、代谢系统:个别病例出现甘油三酯水平增高。 9、免疫系统:极个别病例出现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10、其它:个别病例出现发热,极个别病例出现周围性水肿,均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肠溶制剂,服用时请勿咀嚼。 2、当怀疑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性。因为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诊断。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时本品清除延缓,应减少用量。 4、本品不宜同时再服用其它抗酸剂和抑酸剂。为防止抑酸过度,除卓-艾氏综合征外,建议用于消化性溃疡等病时,不宜大剂量长期应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及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本品儿童用药疗效及安全性资料尚未建立。婴幼儿禁用。 7、老年用药:无剂量调整要求。 8、药物过量:大剂量使用时,可出现心律不齐、转氨酶增高、肾功能改变、粒细胞降低等。 |
1、警告:1)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几乎使用所有抗菌药(包括本品)时均有报告显示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CDAD),严重程度为轻度腹泻至致死性肠炎。使用抗菌药治疗改变了结肠的正常菌群,导致艰难梭菌过度生长。艰难梭菌产生毒素A和B,导致CDAD的发生。艰难梭菌菌株产生的剧毒素导致发病率和死亡率增加,由于这些感染是抗微生物药治疗难以治愈的,可能需要行结肠切除术。使用抗生素后出现腹泻的患者必须考虑CDAD。详细的病史是必要的,因为报告CDAD在给予抗菌药后2个月内发生。如果怀疑或确定为CDAD,正在使用的不直接针对艰难梭菌的抗生素需停止使用。对艰难梭菌应给予适当的体液和电解质调节,蛋白质补充、针对艰难梭菌的抗生素治疗,并根据临床指征进行手术评估。据报道,抗生素相关性腹泻与包括磷霉素氨丁三醇在内的几乎所有的广谱抗生素的使用有关,其严重程度可从轻度腹泻到致死性肠炎。腹泻,尤其是重度、持久性和/或出血性腹泻,在本品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可能是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疾病(CDAD)的症状。因此,应特别注意在本品使用期间或使用后出现严重腹泻应考虑该诊断。如果疑似或确诊为CDAD,应该立即开始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