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泮托拉唑钠

泮托拉唑钠

处方药 医保

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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泮托拉唑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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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泮托拉唑钠
泮托拉唑钠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泮托拉唑钠。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5ml中含妥布霉素15mg,地塞米松5mg。

生产企业

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179

国药准字H2006743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部炎性病变伴有眼部表面的细菌感染危险的以下情况;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端组织及一些可接受激素潜在危险性的感染性结膜炎等炎症病变,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的反应。也适用于慢性前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病变。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泮托拉唑钠肠溶片、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 1、口服,每日早晨餐前40mg。 2、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为2-4周,胃溃疡和返流性食管炎疗程通常为4-8周。 泮托拉唑钠肠溶微丸胶囊:不能咀嚼或咬碎,应在早餐前1小时用水完整服用。 1、治疗轻度反流性食管炎及其伴随症状(如烧心、反酸、吞咽疼痛):推荐本品口服剂量为每日20mg(1粒),通常在2-4周内使用者的症状能够得到缓解。4周的疗程用于治愈伴发的食管炎;如果4周内不能治愈,通常需再进行4周的治疗。 2、用于反流性食管炎的长期维持治疗,防止复发:长期维持治疗,推荐剂量为每日20mg(1粒)。如复发可将剂量增至每日40mg(2粒),复发治愈后可将剂量减至20mg。因为还未获得本品长期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只有在充分考虑风险/利益后,长期维持治疗的疗效才可超过1年。 3、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每日剂量一般不应超过20mg。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1、静脉滴注。一次40-80mg,每日1-2次,临用前将10ml0.9%氯化钠注射液注入冻干粉小瓶内,将溶解后的药液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100-250ml中稀释后供静脉滴注。静脉滴注,要求15-60分钟内滴完。 2、本品溶解和稀释后必须在4小时内用完,禁止用其它溶剂或其它药物溶解和稀释。

1.每4至6小时一次,每次1至2滴。在最初1~2天剂量可增加至每2小时1次。根据临床征象的改善逐渐减少用药的频度,注意不要过早停止治疗。用前摇匀。2.第一次开处方不能超过20毫升滴眼液。

副作用

1、哺乳期妇女及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激素和抗菌药联合药物的不良反应既可来自激素成分,也可来自抗菌药成分,或者二者的联合使用。没有准确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的资料。眼用妥布霉素(托百士)可出现与局部用其它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类似的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局部的眼毒性和过敏反应,包括眼睑刺痒、水肿、结膜充血。这些不良反应仅在不到4%的患者中出现。与眼用的其它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不良反应类似的其它不良反应尚未报道。但如果在全身使用氨基糖苷类药物时合用眼部的妥布霉素就应该监测血清中药物的浓度; 2.与激素成分有关的不良反应有:眼内压升高并可能导致青光眼、偶尔有视神经的损害、后囊下白内障形成和伤口愈合延迟; 3.二重感染:在合用抗生素和激素后可能发生二重感染。长期使用激素后极易发生角膜真菌感染。对于使用激素后出现的角膜顽固性溃疡应该考虑真菌感染。由于宿主的免疫抑制也可能导致继发眼部细菌感染。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动物试验显示激素有致畸胎的作用。在两组孕兔的试验中,眼部使用0.1%地塞米松导致15.6%和32.3%的畸胎发生率。在大鼠的长期使用地塞米松的试验中,也观察到胎儿发育迟缓和死胎发生率增加。在大鼠和兔子的生殖研究中,未发现胃肠外应用剂量高达每天100mg/kg体重的妥布霉素对生育力和胎儿发育产生不利影响的证据。在孕妇中没有足够或很好对照的相关研究。本品仅在潜在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性时方可在孕期使用;2.哺乳期妇女:尚不清楚本品局部应用是否从乳汁中排泌。因为许多药物可以从人乳汁中排泌,所以当使用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时应该考虑暂时停止母乳喂养。儿童用药:由于妥布霉素具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故小儿慎用。老年用药:由于妥布霉素具有潜在的肾毒性和耳毒性,故老年患者慎用。

成分

本品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部炎性病变伴有眼部表面的细菌感染危险的以下情况;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端组织及一些可接受激素潜在危险性的感染性结膜炎等炎症病变,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的反应。也适用于慢性前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病变。

药理作用

1、胃肠道系统:患者偶尔出现胃肠道症状,如上腹痛、腹泻、便秘或腹胀。少数患者出现恶心。 2、神经系统:偶尔引起头痛。个别病例出现头晕或视力障碍(视物模糊)。 3、肾和泌尿系统:罕见间质性肾炎。 4、皮肤及皮下组织:偶尔引起过敏反应,如瘙痒、皮疹。个别病例出现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严重的皮肤反应,如StevensJohnson综合症,多行性红斑,光过敏和Lyell综合症。 5、肝胆系统:个别病例出现肝转氨酶升高。极个别病例出现导致黄疸的严重肝细胞损害,伴或不伴有肝衰竭。 6、肌肉骨髓系统:个别病例出现肌痛,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7、精神:个别病例出现抑郁,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8、代谢系统:个别病例出现甘油三酯水平增高。 9、免疫系统:极个别病例出现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10、其它:个别病例出现发热,极个别病例出现周围性水肿,均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肠溶制剂,服用时请勿咀嚼。 2、当怀疑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性。因为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诊断。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时本品清除延缓,应减少用量。 4、本品不宜同时再服用其它抗酸剂和抑酸剂。为防止抑酸过度,除卓-艾氏综合征外,建议用于消化性溃疡等病时,不宜大剂量长期应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及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本品儿童用药疗效及安全性资料尚未建立。婴幼儿禁用。 7、老年用药:无剂量调整要求。 8、药物过量:大剂量使用时,可出现心律不齐、转氨酶增高、肾功能改变、粒细胞降低等。

1.不能用于眼部注射。一些患者可能对局部使用的氨基糖苷类药物过敏,如果发生过敏则应停药; 2.长期使用眼部激素可导致青光眼、损害视神经、视力下降、视野缺损、后囊下形成白内障。使用过程中应该常规的监测眼压,甚至是眼压测量困难的儿童和不合作的患者也不例外。长期使用激素可以抑制宿主的免疫反应,可能增加继发严重的眼部感染机会。在一些导致角膜、巩膜变薄的病变中使用激素可能导致眼球穿孔的发生。在眼部急性化脓性病变时,激素可掩盖感染并加重已经存在的感染; 3.长期使用激素后应该考虑到有角膜真菌感染的可能性。和其它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可能导致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一旦二重感染发生,就必须开始适当的治疗。当需要多种治疗或当临床判断提示有二重感染时,患者就应该进行荧光素角膜染色和裂隙灯生物显微镜的检查; 4.尚未进行有关本品的致癌性或致突变性的研究和评估。给大鼠皮下注射妥布霉素50mg和100mg/kg/天的研究中,未发现对生殖力有不良影响; 5.药物应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6.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7.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