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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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泮托拉唑钠。 |
珊瑚、珍珠、青金石、珍珠母、诃子、广木香、红花、丁香、沉香、朱砂、龙骨、炉甘石、脑石、磁石、禹粮土、芝麻、葫芦、紫菀花、獐牙菜、藏菖蒲、草乌、打箭菊、甘草、西红花、人工麝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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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 |
西藏金珠雅砻藏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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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179 |
国药准字Z20050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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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
开窍、通络、止痛。用于“白脉病”,神志不清,身体麻木,头昏目眩,脑部疼痛,血压不调,头痛,癫 痫及各种神经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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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泮托拉唑钠肠溶片、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 1、口服,每日早晨餐前40mg。 2、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为2-4周,胃溃疡和返流性食管炎疗程通常为4-8周。 泮托拉唑钠肠溶微丸胶囊:不能咀嚼或咬碎,应在早餐前1小时用水完整服用。 1、治疗轻度反流性食管炎及其伴随症状(如烧心、反酸、吞咽疼痛):推荐本品口服剂量为每日20mg(1粒),通常在2-4周内使用者的症状能够得到缓解。4周的疗程用于治愈伴发的食管炎;如果4周内不能治愈,通常需再进行4周的治疗。 2、用于反流性食管炎的长期维持治疗,防止复发:长期维持治疗,推荐剂量为每日20mg(1粒)。如复发可将剂量增至每日40mg(2粒),复发治愈后可将剂量减至20mg。因为还未获得本品长期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只有在充分考虑风险/利益后,长期维持治疗的疗效才可超过1年。 3、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每日剂量一般不应超过20mg。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1、静脉滴注。一次40-80mg,每日1-2次,临用前将10ml0.9%氯化钠注射液注入冻干粉小瓶内,将溶解后的药液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100-250ml中稀释后供静脉滴注。静脉滴注,要求15-60分钟内滴完。 2、本品溶解和稀释后必须在4小时内用完,禁止用其它溶剂或其它药物溶解和稀释。 |
口服。一次2粒,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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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哺乳期妇女及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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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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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
开窍、通络、止痛。用于“白脉病”,神志不清,身体麻木,头昏目眩,脑部疼痛,血压不调,头痛,癫 痫及各种神经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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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系统:患者偶尔出现胃肠道症状,如上腹痛、腹泻、便秘或腹胀。少数患者出现恶心。 2、神经系统:偶尔引起头痛。个别病例出现头晕或视力障碍(视物模糊)。 3、肾和泌尿系统:罕见间质性肾炎。 4、皮肤及皮下组织:偶尔引起过敏反应,如瘙痒、皮疹。个别病例出现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严重的皮肤反应,如StevensJohnson综合症,多行性红斑,光过敏和Lyell综合症。 5、肝胆系统:个别病例出现肝转氨酶升高。极个别病例出现导致黄疸的严重肝细胞损害,伴或不伴有肝衰竭。 6、肌肉骨髓系统:个别病例出现肌痛,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7、精神:个别病例出现抑郁,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8、代谢系统:个别病例出现甘油三酯水平增高。 9、免疫系统:极个别病例出现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10、其它:个别病例出现发热,极个别病例出现周围性水肿,均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
本品灌胃给药可使颈动脉结扎致小鼠的存活时间明显延长,使皮下注射异丙肾上腺素加冰水刺激致血瘀模型大鼠全血黏度降低;可降低胶原蛋白-肾上腺素致体内血栓小鼠的死亡率;提高热板法致小鼠的痛阀值;对皮下注射利血平+颅顶穿刺达右侧大脑皮层下约1-2mm处注入小鼠全血致偏头痛动物模型,预防及治疗性给药均可使小鼠脑系数明显降低,使大脑血凝块吸收情况改善。连续3个月给药长期毒性试验表明,给药后第6周开始,本品三个剂量(0.495、 0.99、1.98g生药/kg )组均可见少数动物在灌胃给药时出现流延现象,停药后症状消失;给药后3个月,本品三个剂量组血红蛋白含量均低于对照组,停药后3周,低剂量组粒细胞数低于对照组;给药后3个月,小剂量组睾丸系数低于对照组;病理组织学检查,给药后3个月,高剂量组有1只大鼠可见曲细精管退行性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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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肠溶制剂,服用时请勿咀嚼。 2、当怀疑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性。因为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诊断。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时本品清除延缓,应减少用量。 4、本品不宜同时再服用其它抗酸剂和抑酸剂。为防止抑酸过度,除卓-艾氏综合征外,建议用于消化性溃疡等病时,不宜大剂量长期应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及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本品儿童用药疗效及安全性资料尚未建立。婴幼儿禁用。 7、老年用药:无剂量调整要求。 8、药物过量:大剂量使用时,可出现心律不齐、转氨酶增高、肾功能改变、粒细胞降低等。 |
不宜大量长期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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