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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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泮托拉唑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化学名为5-[对-(2-吡啶胺磺酰基)苯]偶氨水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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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 |
广东强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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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179 |
国药准字H20051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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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
用于轻、中度溃疡性结肠的治疗及重度溃疡性结肠炎的辅助治疗,特别适用于柳氮磺吡啶素片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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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泮托拉唑钠肠溶片、泮托拉唑钠肠溶胶囊: 1、口服,每日早晨餐前40mg。 2、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为2-4周,胃溃疡和返流性食管炎疗程通常为4-8周。 泮托拉唑钠肠溶微丸胶囊:不能咀嚼或咬碎,应在早餐前1小时用水完整服用。 1、治疗轻度反流性食管炎及其伴随症状(如烧心、反酸、吞咽疼痛):推荐本品口服剂量为每日20mg(1粒),通常在2-4周内使用者的症状能够得到缓解。4周的疗程用于治愈伴发的食管炎;如果4周内不能治愈,通常需再进行4周的治疗。 2、用于反流性食管炎的长期维持治疗,防止复发:长期维持治疗,推荐剂量为每日20mg(1粒)。如复发可将剂量增至每日40mg(2粒),复发治愈后可将剂量减至20mg。因为还未获得本品长期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只有在充分考虑风险/利益后,长期维持治疗的疗效才可超过1年。 3、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每日剂量一般不应超过20mg。 注射用泮托拉唑钠: 1、静脉滴注。一次40-80mg,每日1-2次,临用前将10ml0.9%氯化钠注射液注入冻干粉小瓶内,将溶解后的药液加入0.9%氯化钠注射液100-250ml中稀释后供静脉滴注。静脉滴注,要求15-60分钟内滴完。 2、本品溶解和稀释后必须在4小时内用完,禁止用其它溶剂或其它药物溶解和稀释。 |
成人:每天3~4g(12~16粒),分次口服,用药间隔应不宜超过8小时为宜,为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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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哺乳期妇女及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厌食、体温上升、红斑及瘙痒、头痛、心悸。 下面所列的不良反应较少见,且可能与剂量有关: 血液系统反应:红细胞异常(如:溶血性贫血、巨细胞症),紫绀 胃肠道反应:胃痛及腹痛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晕、耳鸣 肾脏反应:蛋白尿、血尿 皮肤反应:皮肤黄染 下列反应可能与剂量无关: 血液系统反应:骨髓抑制如伴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消化系统反应:肝炎、胰腺炎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周围神经病变、无菌性脑膜炎 皮肤反应:出疹、荨麻疹、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脱落性皮炎、表皮坏死溶解综合征、光敏感性 肺部反应:肺部并发症(纤维性肺泡炎伴有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嗜酸粒细胞增多症) 其他过敏反应:眶周水肿、血清病、LE综合征、肾病综合征 男性生殖功能絮乱:曾报道使用柳氮磺吡啶治疗的男性出现精液缺乏性不育。停止用药可逆转此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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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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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6倍于人用剂量的大鼠及兔子试验结果表明柳氮磺吡啶对雌性生殖力和胎儿无损害。对孕妇的影响仍无足够研究资料。由于动物试验不能完全等同于人类反应,孕妇用药须谨慎。一项国家调查评估了与炎症性肠病(IBD)有关的妇女的妊娠情况,结果提示畸胎的形成与磺胺类药物无关。尚无由于母亲在妊娠期间服用柳氮磺吡啶而影响孩子生长发育及生理机能成熟的临床研究。柳氮磺吡啶及磺胺吡啶能通过胎盘屏障,磺胺可由乳汁分泌,有可能诱发新生儿核黄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红蛋白上的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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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
用于轻、中度溃疡性结肠的治疗及重度溃疡性结肠炎的辅助治疗,特别适用于柳氮磺吡啶素片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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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系统:患者偶尔出现胃肠道症状,如上腹痛、腹泻、便秘或腹胀。少数患者出现恶心。 2、神经系统:偶尔引起头痛。个别病例出现头晕或视力障碍(视物模糊)。 3、肾和泌尿系统:罕见间质性肾炎。 4、皮肤及皮下组织:偶尔引起过敏反应,如瘙痒、皮疹。个别病例出现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严重的皮肤反应,如StevensJohnson综合症,多行性红斑,光过敏和Lyell综合症。 5、肝胆系统:个别病例出现肝转氨酶升高。极个别病例出现导致黄疸的严重肝细胞损害,伴或不伴有肝衰竭。 6、肌肉骨髓系统:个别病例出现肌痛,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7、精神:个别病例出现抑郁,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8、代谢系统:个别病例出现甘油三酯水平增高。 9、免疫系统:极个别病例出现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10、其它:个别病例出现发热,极个别病例出现周围性水肿,均在治疗结束时消失。 |
药理作用:SASP是5-氨基水杨酸与磺胺吡啶以偶氮键相结合的产物,口服到达结肠后,被肠微生物的偶氮还原酶裂解为5-氨基水杨酸与磺胺吡啶。5-氨基水杨酸为SASP的主要活性成份,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起抗菌、消炎和免疫抑制作用,能抑制溃疡性结肠炎的急性发作。SASP通过抗菌、抗炎和免疫抑制等作用也能发挥抗风湿性关节炎等效应。 (1)抗菌作用:SASP可抑制肠道菌群,而肠道细菌感染可能与脊柱关节病的发病有关,尽管大多数该病患者临床上没有肠炎表现,但肠镜下可见肠道粘膜炎症表现,并且随病程进展而变化,研究发现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中67%肠道有多量ClostidumPerfringens菌丝或有过量a-毒素产物,关节炎缓解时,往往肠道炎症也消失,而关节病变活动时往往肠道炎症持续存在。脊柱关节病亚临床型肠道炎症的发现为使用SASP治疗提供了合理的依据。 (2)抗炎作用:SASP通过促进炎症部位腺苷释放而发挥抗炎作用。 (3)免疫抑制作用:SASP对多种炎症细胞有抑制作用,可明显抑制中性粒细胞的趋化作用和中性粒细胞的髓过氧化酶活性,减少氧自由基生成,加速中性粒细胞的凋亡。 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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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肠溶制剂,服用时请勿咀嚼。 2、当怀疑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癌症的可能性。因为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诊断。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时本品清除延缓,应减少用量。 4、本品不宜同时再服用其它抗酸剂和抑酸剂。为防止抑酸过度,除卓-艾氏综合征外,建议用于消化性溃疡等病时,不宜大剂量长期应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及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本品儿童用药疗效及安全性资料尚未建立。婴幼儿禁用。 7、老年用药:无剂量调整要求。 8、药物过量:大剂量使用时,可出现心律不齐、转氨酶增高、肾功能改变、粒细胞降低等。 |
1.交叉过敏,对磺胺药过敏患者对本品也会过敏。 2.对呋塞米、磺酰基类、噻嗪类利尿剂、碳酸酐酶抑制剂或水杨酸类过敏者,对本品也会过敏。 3.本品可通过胎盘,替代胎儿血浆中与蛋白结合部位的胆红素,但临床上明显的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与核黄疸并不多见,原因是母体肝脏有结合胆红素的能力。 4.本品可分泌入乳汁,但其量仅1%左右。对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 5.下列情况应慎用: 血小板、粒细胞减少; 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 肝功能损害; 肾功能不全等。 6.治疗过程中应注意检查: 治疗前作全血检查,以后每月复查一次; 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 尿液检查,观察有无磺胺结晶,长期服用可出现尿路结石。 7.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使症状减轻。 8.夜间停药间隔不得超过8小时。 9.根据病人的反应与耐受性,随时调整剂量,部分病人可采用间隙治疗(用药二周,停药一周);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要减少;由于个体差异,个别病人服药期间偶尔出现少量排囊现象,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0.当每天用量达到或超过4g,或血清药物浓度超过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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