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熟化和清除异常粘液质,温肤着色。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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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驱虫斑鸠菊、阿纳其根、干姜、盒果藤根。 |
大黄、木芙蓉叶、重楼、海藻、白芷、白及、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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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喀什昆仑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长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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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018 |
国药准字B20020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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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熟化和清除异常粘液质,温肤着色。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痒。用于热毒蕴结,血脉瘀滞所引起的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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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g,一日3次。 |
外用。用棉球蘸取药液涂于患处,每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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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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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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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熟化和清除异常粘液质,温肤着色。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痒。用于热毒蕴结,血脉瘀滞所引起的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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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治疗期间尽量不食辛、发物,如:鱼虾、海鲜、鸡蛋、牛奶、韭菜、香菜等。 |
1.本品为外用切勿入口。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5.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为寻常型痤疮的辅助治疗药品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 8.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用药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