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烯丙胺类抗真菌药物,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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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 1克、聚山梨醇-80 0.3克、乙二胺四醋。 |
月见草油、羌活提取物。辅料为维生素E、硬脂酸、凡士林、羊毛脂、甘油、三乙醇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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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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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20 |
国药准字Z20044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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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烯丙胺类抗真菌药物,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祛风,除湿,止痒,消肿。适用于亚急性湿疹,慢性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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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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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局部一过性烧灼感和刺痛感、干燥、红斑、瘙痒和局部刺激症状,个别患者可有接触性皮炎发生。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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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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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烯丙胺类抗真菌药物,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祛风,除湿,止痒,消肿。适用于亚急性湿疹,慢性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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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 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4.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 3.皮损处有糜烂、渗液者不宜使用。 4.涂用一周后症状无变化,应向医师咨询。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