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硼酸

硼酸

处方药 医保

湖南新星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硼酸洗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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硼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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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硼酸
硼酸
米氮平片
米氮平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硼酸。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米氮平 其结构式为: 分子式:C17H19N3 分子量:265.36

生产企业

湖南新星制药有限公司

N.V.Organon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1644

注册证号H2014003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硼酸洗液:

用于抑郁症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硼酸洗液: 外用冲洗或湿数。湿敷时,用6-8层纱布漫于本品冷溶液中,轻挤压后,数于患处,5-10分钟后更换,连续使用1小时,每日重复上法4次。 硼酸软膏: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1-2次。 硼酸溶液: 外用冲洗或湿敷。 1、湿敷时,用6-8层纱布浸于本品冷溶液中,轻挤压后,敷于患处,5-10分钟后更换,连续使用1小时。每日重复上法4次。 2、3%-4%液用于皮肤冲洗清洁;急性湿疹和急性皮炎伴大量渗液时湿敷。以10%软膏治疗脓疱疮。每日外擦1-2次。

)。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由于患抑郁症的患者常会表现出一些由疾病本身引起的症状,因此哪些不良反应是由使用了瑞美隆后所引起的尚无法予以区分。 报道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在瑞美隆随机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发生率超过5%(见以下内容),包括嗜睡,镇静,口干,体重增加,食欲增加,眩晕和疲乏。 在所有患者(包括除严重抑郁症以外的病症)中进行的随机安慰剂对照试验,均对瑞美隆的不良反应进行了评价。meta 分析包含了20 个临床试验,计划的治疗持续期最长达12 周,有1501 名患者(134 人年)接受最高60mg/天剂量米氮平的治疗,并有850 名患者(79 人年)接受安慰剂治疗。排除这些试验的扩展期以保持与安慰剂治疗的可比性。 表1 各类不良反应的分类发生率,是临床试验中出现的瑞美隆治疗组比安慰剂组更频繁、具有统计学意义的不良反应,并加入了自发的不良反应报告。自发报告中不良反应的频率是根据这些事件在临床试验中的报告率而定。在米氮平随机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未观察到的,而自发报告的不良反应频率归类为“未知”。(表见说明书) 1 临床试验中这些事件在瑞美隆治疗期间比安慰剂发生频率高,具有统计学意义。 2 临床试验中这些事件在安慰剂治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如果患者怀孕或在本品治疗期间准备怀孕,应告知医生。 妊娠妇女使用米氮平的数据有限,未显示先天畸形的风险升高。动物试验未显示任何与临床相关的致畸作用,但是观察到了发育毒性(见 儿童用药:本品不能用于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见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本品。 约有190名老年人(年龄≥65岁)参与本品的临床试验。已知本品主要通过肾脏排泄(75%),在肾功能受损患者中本品清除率下降的风险升高。由于老年人更容易出现肾功能下降,剂量选择时应谨慎。镇静药可能造成老年人意识混乱和过度镇静。该组人群未

成分

硼酸洗液:

用于抑郁症的治疗

药理作用

1、用于大面积损害,吸收后可发生急性中毒,严重者发生循环衰竭和(或)休克,于3-5日死亡。致死量成年人为15-30g,小儿为3-6g。 2、由于本品排泄缓慢,反复应用可产生蓄积,导致慢性中毒,表现为厌食、乏力、精神错乱、皮炎、脱发和月经紊乱。

: 米氮平具有四环结构,属于哌嗪-氮卓类化合物。米氮平治疗严重抑郁症的作用机制尚不清楚,临床前试验显示本品可增强中枢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活性,这可能与本品为中枢突触前抑制性α2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相关。 米氮平是5-HT2和5-HT3受体的强拮抗剂,但对5-HT1A和5-HT1B受体没有明显的亲和力。同时,米氮平是H1受体的强效拮抗剂,这种属性可解释其明显的镇静作用;米氮平对α1肾上腺素受体具有中等强度的拮抗作用,这种属性可解释其使用中报道的偶发性直立性低血压;米氮平对M受体具有中等强度拮抗作用,这种属性可解释其相对低的抗胆碱副作用发生率。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Ames试验、体外中国仓鼠V79细胞基因突变试验、体外培养家兔淋巴细胞姊妹染色体交换试验、大鼠骨髓微核试验和HeLa细胞程序外DNA合成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给予米氮平达100mg/kg剂量(以mg/m计,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20倍),未发现对交配、妊娠的影响,但剂量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3倍或以上剂量时,动物的动情期中断,20倍剂量时,发生着床前丢失。 妊娠大鼠和家孕兔剂量分别达100mg/kg和40mg/kg(以mg

注意事项

1、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痛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重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 8、不宜用于婴儿。 9、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10、反复应用可产生蓄积。 11、禁忌与聚乙烯醇和鞣酸配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