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硼酸洗液: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硼酸。 |
主要组成成分:艾普拉唑。 |
|
| 生产企业 |
湖南新星制药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644 |
国药准字H2007025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硼酸洗液: |
本品适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硼酸洗液: 外用冲洗或湿数。湿敷时,用6-8层纱布漫于本品冷溶液中,轻挤压后,数于患处,5-10分钟后更换,连续使用1小时,每日重复上法4次。 硼酸软膏: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1-2次。 硼酸溶液: 外用冲洗或湿敷。 1、湿敷时,用6-8层纱布浸于本品冷溶液中,轻挤压后,敷于患处,5-10分钟后更换,连续使用1小时。每日重复上法4次。 2、3%-4%液用于皮肤冲洗清洁;急性湿疹和急性皮炎伴大量渗液时湿敷。以10%软膏治疗脓疱疮。每日外擦1-2次。 |
本品用于成人十二指肠溃疡,每日晨起空腹吞服(不可咀嚼),一次10mg,一日一次。...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在国内临床试验中共有507例受试者使用过本品,有85%的把握度发现发生率为1/250的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小于10%)有腹泻(2.41%)、头晕头痛(2.41%)、血清转氨酶(ALT/AST)升高(1.81%);少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0.1%、小于1%)有皮疹、荨麻疹、腰痛、腹胀、口干口苦、胸闷、心悸、月经时间延长、肾功能异常(蛋白尿、BUN升高)、心电图异常(室性期前收缩、I度房室传导阻滞)、白细胞减少等。上述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可自行恢复。本品已完成的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用药的疗程为4周,目前尚未获得更长时间用药的安全性数据。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试验资料,不建议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若哺乳期妇女必须用药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临床试验资料。婴幼儿禁用。 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他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应慎重。本品临床试验中18例60~65岁患者使用10mg治疗4周,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与一般人群无明显区别。 |
|
| 成分 |
硼酸洗液: |
本品适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
| 药理作用 |
1、用于大面积损害,吸收后可发生急性中毒,严重者发生循环衰竭和(或)休克,于3-5日死亡。致死量成年人为15-30g,小儿为3-6g。 2、由于本品排泄缓慢,反复应用可产生蓄积,导致慢性中毒,表现为厌食、乏力、精神错乱、皮炎、脱发和月经紊乱。 |
详见说明书。 |
|
| 注意事项 |
1、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痛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重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 8、不宜用于婴儿。 9、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10、反复应用可产生蓄积。 11、禁忌与聚乙烯醇和鞣酸配伍。 |
1.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强,对于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疾病,不宜长期大剂量服用。 3.使用前应先排除胃与食道的恶性病变,以免因症状缓解而延误诊断。 |
|